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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介紹所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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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今日(六月十九日)宣布,於「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的職業介紹所資助計劃(計劃)將在六月二十二日至七月二十一日期間接受申請。

  在計劃下,持有勞工處發出的有效牌照的職業介紹所可獲發一次性的資助。提供外籍家庭傭工(外傭)職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所的每個總牌照可獲發50,000元資助。至於沒有提供外傭職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所,每個總牌照可獲發30,000元資助。如上述兩類職業介紹所設有分處,每個分處牌照可額外獲發10,000元資助。

  符合計劃下申請資助資格的職業介紹所必須為於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當日持有根據《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52條由勞工處發出的有效職業介紹所牌照,或必須於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當日已按《職業介紹所規例》(香港法例第57A章)第2條向勞工處呈交牌照續期申請。在申請資助的申請日期當天,如該職業介紹所的牌照有效期少於兩個月,則須於申請資助前先向勞工處提交續牌申請。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勞工處將於六月二十二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向所有持牌職業介紹所發出邀請信,邀請他們申請資助。申請表格可在同日起於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辦事處索取,或於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及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www.eaa.labour.gov.hk) 下載。申領50,000元資助的職業介紹所,須聲明於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已提供外傭職業介紹服務,並在有需要時提交證明文件。」

  申請必須由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提出。如職業介紹所以合夥業務形式經營,有關申請須由指定的合夥人提出,並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承辦授權書。如職業介紹所為有限公司,申請須由獲授權公司董事提出,並須在申請表上蓋上公司印章。

  填妥的表格及所須文件須於七月二十一日或之前,親身或透過郵寄(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收妥日期)送交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辦事處(地址: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9樓906室),並獲該辦事處收妥。透過電郵及傳真遞交的申請將不獲接受。逾期遞交申請、未填妥的申請表格或逾期遞交所須文件,將不獲受理。

  如就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115 3665聯絡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 
 
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