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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回應監警會的專題審視報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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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今日(五月十五日)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交「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的專題審視報告。監警會已公開報告讓公眾查閱。

  林鄭月娥說:「監警會去年七月決定主動展開審視工作,我當時已表示歡迎,並承諾政府會與監警會充分合作。我衷心感謝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深大律師和全體委員及秘書處多月來為撰寫報告付出的努力。」

  「監警會審視了大量的資料,在報告中作出了詳細和客觀的事實陳述。報告全面、客觀,並以事實為基礎,極具份量。」

  「整體來說,特區政府接納監警會提出的52項建議。我已要求保安局局長成立專責小組,親自督導小組研究和跟進每一項建議,並在有需要時徵詢監警會意見及定期向我作出匯報。」

  林鄭月娥認為警務處可優先處理幾方面的建議,包括有關記者在大型公眾行動中採訪的安排、警方內部及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向公眾發放資訊、臨時羈留設施及警員身分識別等。

  林鄭月娥強調:「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而法治其中一個必不可少的元素是市民必須守法。我和特區政府以及警隊將義無反顧地向違法行為說『不』,防止香港治安情況轉差,確保市民繼續享有他們在法律界限內的自由和權利。」

  行政長官今日就報告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連結: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5/15/P2020051500787.htm
 
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54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今日(五月十五日)收到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深大律師(右)和副主席謝偉銓(左)提交關於二○一九年六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的專題審視報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左三)今日(五月十五日)收到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深大律師(右三)和副主席謝偉銓(左二)提交關於二○一九年六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的專題審視報告。旁為監警會成員陳錦榮(左一)、許宗盛(右二)和藍德業資深大律師(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