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打擊違例泊車
************
問題:
據報,自去年六月以來,各區違例泊車問題轉趨嚴重。違泊車輛不單造成交通阻塞,亦可能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研究近月各區違例泊車問題轉趨嚴重的原因;警方打擊違例泊車的工作有否因近月需調動大量人手處理公眾活動而受到影響;
(二)過去24個月,每月警方收到多少宗違例泊車的投訴,並按(i)跟進行動的類別及(ii)由接獲投訴至採取該等行動相距的時間(按小時計)列出分項數字;
(三)過去24個月,每月警方就違泊車輛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目,以及調派處理違例泊車的人手,並按警察總區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警方會否加派人手打擊違例泊車,以免違泊車輛造成交通阻塞及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鍾國斌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及(四)道路安全是警務處首要行動項目的其中一項,而改變道路使用者阻礙交通的不負責任行為亦是警方的重點交通執法項目。警方一直非常關注違例泊車的情況,並會通過宣傳和教育,改變道路使用者阻塞交通的不良行為,以及透過巡邏和執法,打擊違例泊車。
自二○一九年六月以來,面對暴力示威者在全港多區大肆破壞,警方一直克盡己任,務求令社會盡快恢復秩序,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就處理違例泊車的執法工作,警務處在二○一九年合共發出約一百四十萬份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在警方人手有限的情況下,二○一九年下半年的交通執法數字確實較二○一八年同期有所下跌。然而,隨着近日社會氣氛稍為緩和,全港各警區已重新調配人手,加強交通執法行動,因此,二○一九年十二月的交通執法數字已見回升。警方會考慮個別警區整體前線執法人員的人手分布、資源調配,以及區內的交通情況等因素,按實際環境而配置合適的人手,加強違例泊車的執法工作。市民如發現個別路段出現嚴重違例泊車的情況,以致阻塞交通,可通知警方,警方會盡快作出處理。
(二)在二○一八年及二○一九年,警務處每月接獲市民有關交通擠塞(包括違例泊車)的投訴數字載於附件一。警方沒有就違例泊車的跟進行動作分類,亦沒有備存有關處理個別違例泊車案件的到場時間,因此未能提供相關資料。
(三)在二○一八年及二○一九年,警務處每月就違例泊車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按警察總區分項列出的數字載於附件二。警方沒有備存受調派處理違例泊車的人手數字,因此未能提供相關資料。一般而言,所有在前線執勤的警務人員和交通督導員均可處理違例泊車個案,作為他們恆常工作的一部分。
完
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
香港時間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