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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警方近月檢獲的武器及香港治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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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答覆:

問題:

  警方近月檢獲大批武器(包括手槍、AR15長距離步槍和數百發子彈),並懷疑有人計劃在公眾活動中使用該等武器造成人命傷亡,以圖嫁禍警方。警方亦檢獲大量汽油彈、燃燒彈、炸藥,以及可用以製造武器的化學品。據報,上月有外國極端組織成員來港參與示威活動。上述事件令不少市民擔憂本港治安情況正在惡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去年六月以來,警方檢獲的各類火器的殺傷力如何,以及檢獲的各類武器和可用以製造武器的化學品的數量分別為何;

(二)警方有否調查所檢獲的火器及其他武器的來源及與外國恐怖組織是否有關,以及有何跟進行動;及

(三)當局對本港目前的治安情況的評估為何,以及有何策略止暴制亂及防止外國恐怖主義分子來港從事非法活動?

答覆:

主席:

  自去年六月至今,香港已發生超過1 200場公眾活動,當中不少都以暴力告終。暴力程度的不斷升級,加上示威衝突頻繁、影響廣泛,對性命和財產造成極大威脅,情況令人十分擔心。特區政府嚴厲譴責不斷升級的暴力行為,同時絕不容忍任何人為達目的而訴諸於武力。特區政府有責任止暴制亂,並採取果斷措施,恢復社會安寧。

  就黃議員問題的三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及(二)暴徒的暴力行為在短短六個多月不斷加劇,情況令人憂慮。警方在不同地方和場所搜獲的武器及危險品很廣泛,其破壞力及數量均極度驚人。主要嚴重的例子如下:

(i)去年七月二十日,警方在荃灣一工廈單位發現自製的「TATP」烈性炸藥、十枚已製成的燃燒彈、鏹水、彈叉、彈子、刀和鐵棍等。炸藥的力量足以造成嚴重人身傷害。

(ii)去年八月一日,警方在火炭一工廈單位發現一批武器,包括兩支弓、六支箭、汽油彈,以及大量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並且檢獲大量含有大麻成分的精油;又在天水圍一單位搜獲30枚煙霧彈、27枚半製成煙霧彈及煙霧彈原材料包括硝酸鉀、鎂、炸藥藥引等。

(iii)去年十一月二日,警方於灣仔一單位搜獲59枚汽油彈,及接近20公升易燃化學品包括松節水、汽油、乙醇。

(iv)去年十一月中及十二月初在中文大學和理工大學,警方共搜獲約8 000枚汽油彈、約800樽支裝石油氣、約1 000樽電油及接近700樽易燃化學品(包括丙酮、乙腈、苯胺、甲醇、二氯甲烷、矽烷等),還有約600件包括鎚、箭、刀、氣槍等武器。

(v)去年十二月八日,警方在北角一單位搜獲一支9mm Glock半自動手槍、105發子彈、五個彈匣,以及三把匕首、軍刀及武士刀。檢獲的五個彈匣中,三個已上滿子彈,可以隨時使用。

(vi)在同日,在灣仔華仁書院附近,警方檢獲兩個遙控土製炸彈,總重量約為十公斤。土製炸彈的成分為硝酸鋁和有機高爆炸藥六亞甲基三過氧化二胺,一旦爆炸,其殺傷力足以波及附近50至100米範圍,使建築物倒塌。這個炸彈更加裝上大量尖釘,製造更大殺傷力。

(vii)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屯門小冷水路,警方檢獲一個爆炸品遙控裝置及約27克懷疑爆炸粉末,並拘捕三名男子懷疑進行爆炸試驗。現場有進行爆炸的痕跡。

(viii)去年十二月二十日,警方於大埔公眾地方拘捕一名男子並且起回一支手槍,期間疑犯開了一槍,幸無人受傷。其後在其相關單位檢獲一支AR-15長距離步槍、二百發子彈及環形快速入彈器等。

(ix)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觀塘一迷你倉,警方檢獲500克煙霧餅、15克爆炸品及數十支化學品(包括硝化纖維素和氯化鈉)。

  警方沒有備存在行動中所檢獲的所有各類武器和可用以製造武器的化學品的相關統計數字。但我要嚴正指出,非法管有或使用武器、槍械彈藥、爆炸品、危險品等是非常嚴重罪行,觸犯多條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

  警方會全面調查每宗案件,追查檢獲武器、槍械、爆炸品及化學品的來源及犯罪動機。雖然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案件和外國恐怖組織有關,但政府會密切留意及謹慎審視案件可能涉及本土恐怖主義的風險。

(三)至於治安情況方面,儘管去年上半年的罪案數字呈下跌趨勢,但自六月起開始的大量遊行示威,以及其中暴徒肆意投擲汽油彈和擲磚、縱火、破壞及焚燒商鋪和公共交通設施,以及襲擊不同意見人士等,令香港的治安情況轉差。二○一九年一月至十一月錄得52 250宗罪案,較二○一八年同期的50 122宗比較,上升四點二個百分點。而二○一九年首十一個月的整體破案率為三十六點一個百分點,亦較二○一八年同期的百分之四十二點九整體破案率低。過去六個多月,警方花了大量警力處理超過1 200場公眾活動,以及處理暴徒的暴力行為,無疑影響了警方日常的警務工作,例如防罪、巡邏等。要維持良好治安,除了要依賴警務人員的努力,更加需要靠市民奉公守法。如果市民縱容暴徒的暴力行為、不配合甚至阻礙警隊的執法行動,或姑息甚至助長襲擊警務人員,社會治安轉差會是我們要付出的代價。

  保安局一直統籌各紀律部隊共同合作,止暴制亂。例如,入境事務處執行有效的出入境管制,確保可疑犯罪人士和恐怖份子等不會進入香港;海關針對入境貨物進行監察及檢查,確保違法物品不會進入香港;消防處進行巡查,確保沒有危險品或受管制物品在市面上非法出售或被藏有;各紀律部隊更在情報及支援方面全力支持及配合警隊的工作。政務司司長亦親自主持跨部門行動組,統籌各局及部門的監察、應變、善後和發放消息等工作,以期所有工作得以充分協調,並獲得有效及迅速處理。

  在反恐方面,特區政府已於二○一八年四月成立跨部門反恐專責組,成員分別來自六個紀律部隊,專職監察全球恐怖主義趨勢和反恐措施、檢討及改善香港的反恐策略、拓展反恐培訓、完善不同的應變計劃等。專責組不但讓部門有更緊密聯絡和暢順合作,更在反恐情報、培訓及應變教育等方面產生協同效應,積極提升整體的反恐部署,以防範恐怖活動的風險。

  多謝主席。
 
2020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