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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主動調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對公眾泳池公眾授泳活動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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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對公眾泳池公眾授泳活動的規管。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就另一宗有關公眾泳池泳線分配及監管機制的主動調查向公眾收集意見時,接獲不少市民意見,指有泳客在公眾泳池內進行私人或集體授泳活動,對其他泳客構成滋擾。事實上,公署過去亦不時收到市民相關的投訴。

  根據《公眾泳池規例》,任何人在泳池或泳池場地範圍內,不得作出一些相當可能對他人造成危害、妨礙、不便或煩擾的作為。而為了推廣游泳運動及水上安全,康文署一般容許泳客在轄下公眾泳池內進行授泳活動,只要授泳活動是有秩序地進行而又沒有對其他泳客構成滋擾。否則,該署便會按上述規例採取規管行動。

  康文署現時共管轄44個公眾泳池,當中九個設立了「公眾授泳區」,以規管泳池內的授泳活動。公署的初步查訊發現,康文署現時仍未就設立「公眾授泳區」制定統一機制。公署認為,有需要就公眾泳池內公眾授泳活動的規管情況作出審研,務求長遠減少授泳活動對泳客帶來的滋擾問題。

  趙慧賢說:「游泳是有益身心的運動。不少市民習泳時,的確需要利用公眾泳池進行授泳活動。因此,康文署應考慮制定措施,將有不同需要的泳客分流,以紓緩參與授泳活動人士與其他泳客之間的磨擦。這項主動調查將審研康文署規管公眾泳池內授泳活動的工作。如有需要,公署會向康文署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於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就上述課題向申訴專員公署提出意見: 

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至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
傳真:2882 8149
電郵:complaints@ombudsman.hk
 
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