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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答問內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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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八月十三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的答問內容:
 
記者:其實很多市民,剛才林太你說過,現在的社會已經去到慌亂的局面,為甚麼會有令到市民那麼害怕的原因是因為警察公然插贓嫁禍、行刑式的手段、無底線的執法、還有你將自己政治誤判諉過於人、死不認錯、發動了文革式人民鬥人民的方法去挽救你自己垂死的政治生命,其實你何時才肯拿出你的政治承擔去結束市民的恐懼?現在目前最大要做的事就是結束市民恐懼,你何時才肯辭職?何時才可以叫警方收手?麻煩你認真點回答,你之前叫我認真點工作,大家同事,麻煩你認真點回答。
 
行政長官:剛才我已經說過,現在放在面前無論是要消除市民的恐懼,回復市民對於香港這個城市的信心,讓我們的經濟儘管在外憂內患之中都能夠有一個復原機會,是需要停止暴力。如果大量的暴力行為不停止,恐怕我剛才說的工作、你想看到的情況,是難以出現。這些示威者……
 
記者:是否會繼續公然打市民,而當視若無睹,是否可以接受到香港現在去到一個完全沒有底線的地步,你都視若無睹?
 
行政長官:警隊在過去兩個月非常努力維護香港秩序。執法是警隊或者每一位警務人員加入警隊的使命,他們執法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維持香港法治,令到香港繼續是一個安全的城市。昨日我留意到警務處已經以最大的耐性,安排了一個超過三小時的記者會回應大家的提問,特別包括很多…
 
記者:是否可以向市民開槍射盲市民隻眼你們都覺得沒有問題?是否可以這樣做?現在香港是否可以這樣無底線?是否可以公然目無法紀……請你尊重市民,你回應為甚麼可以讓警察向市民開槍?可以在地鐵這樣公然執法…
 
行政長官:各位傳媒朋友,提問都是要基於一些事實…
 
記者:不要教記者做事,你做回自己要做的事,麻煩回應市民。
 
記者:Please answer the question directly, Chief Executive.
 
行政長官:我正在回答問題。問題正如我剛才在開場發言簡單講,我們看到現在很多評論都不是建基於一些已經有的證據或事實……
 
記者:……張相?
 
行政長官:相有很多款,圖片有很多款,在Facebook裏的post亦有很多不同意見,所以昨天的警務同事已經表示了每一個個案都是需要查。我不是去調查刑事罪行的人士,所以一定是要接受刑事調查。我在此呼籲所有人士,如果認為在這些示威暴力過程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記者:會不會調查警方?
 
記者:你是否可以代表警隊向被人射盲眼的少女,以及在地鐵站受到催淚彈的市民道歉?你如何回應這些市民、這些民居?
 
行政長官:請你給我機會回答。在這些示威過程中,沒有人想見到有人受傷,無論是示威者、經過的市民或者是警隊,無人想有人受傷。對於這位眼部受傷的女士,我是希望她能早日康復,但都是要去調查,大家不能夠因為一個……
 
記者:你會否探她?
 
行政長官:如果她肯報案,她願意同我講當日的情況……
 
記者:她如何向你說?
 
記者:屆時會不會告她暴動?
 
行政長官:凡是檢控工作都不是行政長官做的,如果大家需要我再重複,檢控工作是由律政司不受干涉地去進行,亦等如不檢控的訴求亦不可以由行政長官作一個回應。我作為行政長官,我是需要秉持法律,依法辦事。
 
記者:林太,想問一下,其實即是星期日那天,很多警方都承認派人喬裝示威者,你作為特區最高首長,你口中經常掛在口邊專業的香港警隊,是否就用這些社會口中「下三流」的手段解決現時的衝突?第二,他們亦在葵芳站裏放催淚彈,其實你有否顧及過普通在地鐵站裏的市民?還有,你叫市民如何相信他們這樣喬裝示威者,其實在過去兩個月,你們口中所說的擲磚、擲汽油彈的這些行為不是他們做的?謝謝。
 
行政長官:兩個問題均涉及警方執法、部署的過程,希望大家明白,作為行政長官,我不會直接指示所有警方的部署、行動的執行。昨天,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兩位最高級負責行動的警務同事都跟大家解釋了,這所謂喬裝各類人物,或英文叫decoy operation,是在一些很特殊情況下的一種調查方法;鄧處長亦說了,當日特殊的情況就是要去監察甚至找出這些極端核心暴力分子,所以在這裏你不能夠認為警方是做了不對的事。我剛才說過,警務處或警方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執法,希望盡快維持法治,讓社會回復安定。同樣,就葵芳事件,亦有警務同事昨天回應了,那亦是一些特殊的情況。大家要明白,在這些電光火石間既要維護法治,亦要保障所有人的安全,包括在地鐵站裏其他市民的安全,他都要作出一個判斷而做事。希望大家對於警方在這麼艱難的執法過程裏做的事,如果大家有不明白,警務處很願意澄清,無論在記者會或記者會後他們都樂意澄清。如果有些事警務處現時未能掌握事實,以向大家交代,請給時間警方進行調查、搜證或問當事人,以便向大家說明究竟當日發生的是甚麼事。
 
記者:是否可以在站裏放催淚彈,是否可以置市民生死於不顧?
 
記者:……這樣在站裏,一個室內、半開放式的地方放催淚彈,是否就是因為艱難便可以置市民生死於不顧?
 
行政長官:正如我所說,在警方的執法過程裏是要看當時實際情況,每一次的執法過程,正如我們文官每一次作政策決定,我們都要考慮很多因素、很多情況,而作出一個判斷。這些判斷有時比較容易、有時非常困難,尤其是要在現場執法,知道有很多人可能會受到他不執法、不行動的負面影響,警務同事是處於一個兩難局面,他要作出一個即時判斷。我昨天聽到警務同事說,他一定有考慮其他市民,因為在站內有其他市民,如果暴力示威人士當時在站內採取一些很激烈的行動,而他置之不理、不採取任何行動,這亦會有影響。
 
記者:林太,其實你可否回答剛才可能今早也未有機會答的問題,包括你會否探那位被槍傷、打爆眼的傷者,其實你也看到她的傷勢?另外,就是剛才那位行家亦問得很清楚──是抑或不是——你有沒有一個自主權決定撤回《逃犯條例》的修訂及成立一個調查委員會?是否由你自己便可以決定這件事,還是由北京決定?另外,就是最主要你說要聽民意,但其實昨日中大已經有一個民調很清楚顯示,其實為甚麼還有這麼多市民還行出來,你說已經回應了五大訴求,亦已經回應了及聽了民意,但其實有這麼多市民行出來就是因為民調亦說是不滿警方處理示威的手法,而大家市民看到,即是剛才很多行家都問你,你從來都沒譴責過警方一句濫權或是暴力,只是不斷地譴責那些暴力示威者。暴力示威者你譴責我理解,但為甚麼警察做錯,你一句都不會說一句公道說話、說一句「人話」?可否交代一下?如果你不回應的話,那些示威只會不斷持續下去。謝謝。
 
行政長官:幾個問題。第一,對於在示威或者一些暴力衝突的行動中受傷的每一位人士,我都是非常心痛,我們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康復,特別是這一位少女。警方昨日已經呼籲,希望她能夠報案,讓我們可以查出真相。當在方便時,我很願意去探望這位少女。第二件事,關於坊間各個訴求,其實我們已經反反覆覆,包括我本人或每一位司局長,很多都曾答過這些題目。這些題目的答案或許社會未必是完全接受、完全滿意,但正如我所說,我們已經考慮過各方面的因素。譬如有些訴求根本是偏離了法治,我們亦難以可以接受到;有些訴求其實已經與現有的獨立法定機構去調查警察是重疊,我們亦要尊重,我們不能夠去針對警察。至於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有所偏差,現時是有現行機制的,所以都要等這些現行機制作出適當調查,再交給獨立的監警會去看,這以往不是未試過,各位傳媒朋友。我已經說過,警務處同事是按着用最低武力的指引,在這兩個月以來,尤其是近日日益升級嚴重的暴力,進行他們的執法工作。希望大家繼續為香港社會出力。多謝。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8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