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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因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判處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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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擴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被勞工處檢控。有關董事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並清付合共約三百六十萬元的裁斷款項予六名僱員,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被判處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條款支付款項予六名僱員,涉及款額合共約三百六十萬元。該公司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的疏忽下而拖欠裁斷款項,故有關董事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法團董事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個人責任確保法團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僱員裁斷款項。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會嚴厲執行《僱傭條例》,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