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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成功堵截兩宗以空運和海運進口有害廢物個案(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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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今年六月初被法庭定罪的三宗同類案件後,再有兩宗從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及泰國非法進口有害廢物的個案被定罪。兩批廢物分別在香港國際機場及葵涌貨櫃碼頭被截獲。涉案的兩家入口商「合眾貿易(國際)有限公司」及「萬里通儲運有限公司」分別於昨日(六月二十四日)及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28,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一直致力堵截以不同途徑非法進入香港的有害廢物,並積極加強與香港海關的情報交流及協作。去年十二月,環保署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香港國際機場及葵涌貨櫃碼頭分別截獲一批空運貨物和兩個海運貨櫃,報稱載有電腦部件及二手影印機等部件,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和廢碳粉盒,市值共約為十五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有害廢物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兩家入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印刷電路板為有害電子廢物,並屬化學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化學廢物處置法例規管。此外,不當處置廢碳粉盒等有害廢物亦會對環境及公眾健康構成危害。環保署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將犯案人士繩之於法,避免本港成為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更多有關化學廢物管制的資料,可瀏覽環保署網址: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5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環境保護署去年十二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香港國際機場截獲廢印刷電路板。
環境保護署去年十二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香港國際機場截獲廢印刷電路板。
環境保護署去年十二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廢碳粉盒。
環境保護署去年十二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廢碳粉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