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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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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尹兆堅議員動議「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要重申,特區政府嚴正反對尹兆堅議員「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的動議,以及毛孟靜議員提出的修正案。我現在重點回應議員在辯論中的言論或者歪論。
 
(一)《逃犯條例》修訂
 
  首先,我衷心感謝剛才有不少議員發言,強烈反對原動議及修正案,明確支持修訂《逃犯條例》,堵塞漏洞,打擊嚴重罪行,彰顯公義和法治,保障社會安全,以免香港成為逃犯的窩藏地。我同時感激不少議員正面評價現任行政長官的政績,肯定她的努力和承擔,還行政長官、現屆政府問責班子及公務員團隊一個公道。
 
  另一方面,我亦一再強調,一如其他修例工作一樣,修訂《逃犯條例》是由特區政府主導,完全無政治目的,亦沒有隱藏議程,更不是為內地度身訂造,不是政治任務。我們的出發點很簡單,就是要維護法治、彰顯公義、打擊逃犯,確保我們的香港為安全城市。在過程中,我們會確保機制有全面和有效的保障及關卡,亦會嚴謹把關,因此奉公守法的市民絕對可以放心,不應該被謠言誤導。
 
  由於《逃犯條例》草案內容比較複雜,事實上一般人的確是不容易完全掌握其內容。而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過去數星期,大家都知道,失去其正常功能,令政府失去一個恆之有效、公開和透明的三方平台,讓政府有機會好好地與議員深入地互動、交流和討論、澄清誤解、增加了解及釋除疑慮,進一步掃除不必要的恐懼,這個機會是沒有了。其間部分別有用心的人士在香港及海外發表很多誇張失實的言論和誤導的講話,甚至散播恐懼,導致香港以至國際社會產生不少誤解和憂慮,甚至有些無理的批評及指控,這是很不幸的事。
 
  主席,讓我在此就四點扼要地回應。第一,有議員批評中央政府介入修訂,是干預香港、破壞「一國兩制」。我們絕對不認同這說法。事實上,中央政府對於今次特區修改法例的關心和支持,是理所當然的。中央政府一直全力支持香港特區成功落實「一國兩制」,堅實地彰顯法治,並可有效地配合全世界不同國家和地區,聯合打擊嚴重罪行,當中包括內地、澳門及台灣。 
 
  第二點,我想澄清、要很清晰地指出,有議員提到現行的《逃犯條例》排除了內地是刻意保留所謂的「防火牆」而非漏洞,我要鄭重澄清這說法完全不是事實。如果大家有留意的話,較早前我們的同事和行政長官都說過,在回歸前,當時訂立《逃犯條例》的目的,就是要把當時港英年代沿用的法例作出本地化立法,以設立適當的法律架構,令到香港回歸後有一條可以應用的本地法例作為移交及與其他地方磋商移交安排的一個基礎。如果大家有時間的話可以上網或者看看立法會圖書館的一九九六年十月《逃犯條例》立法局參考資料摘要——這裏很清楚地說明。

  由於當時移交逃犯的安排並不包括中國在內,因此,《逃犯條例》並不適用於香港和中國其他部分之間的移交逃犯要求。這個安排反映條例本地化的目的,而不是刻意把中國剔除以保障港人的人權,這一點一定要以正視聽。

  第二點我要澄清的,有議員提及和提出質疑,很多都是引述路透社的一篇報道,質疑法院把關的角色和能力。我要一再強調,這個移交程序由法庭和行政機關「雙重把關」,香港的法庭公正、獨立、不受政治影響,是移交程序的一個重要的把關者。事實上,香港法院過去二十二年來,曾處理不少移交逃犯的案件,一直運作良好,法院已有豐富經驗,因此我們要信任法官的專業能力。再者,就是《基本法》八十五條清楚說,讓我原文讀出來,很清楚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我強調「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這一點很清晰說明我們的司法獨立,法院是完全獨立不受干涉。

  貿然指摘我們法院把關不力或懷疑他們的能力,是對我們的司法機構不尊重,亦是嚴重地誤導我們的市民。法庭考慮移交案件時一定要確保申請的請求是完全符合法例和相關安排下的規定和個人權利的保障。事實上,香港法院曾經因為證據不足拒絕申請引渡的個案,這是有先例的。

  第四點,這是最後一點我想為這個議題澄清的,就是關於大家懷疑表面證供的問題。所謂證據充分是指有足以指證逃犯犯罪的表面證供,而這些證供必須充分足以把這名涉案人士交付給高等法院原訟庭進行審訊,這一點很重要。即是說所提出的證據如果獲得接納,一個合理的陪審團在適當合法的引導下,可以基於這證據把逃犯定罪,而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背後有一套有法律的原則和有案例可依循。事實上,香港所採用表面證據的要求是引渡法中一個最嚴格的舉證規定。

  主席,我們會繼續努力不懈,加大力度向社會不同團體解說《逃犯條例》草案,以正視聽,使我們本港的市民、商界、國際社會更明白其內容,消除各方不必要的疑慮,解除他們對很多問題的疑惑。事實上,過去兩、三個星期,政府的問責團隊,包括我本人在內很主動跟不同團體、商會接觸。我告訴大家,他們初步的反應相當正面。經過我們詳細解釋,很多商會,包括外國的商會都明白到整件事,有些更認同這做法,認為是一個恰當的做法。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在五月二十四日的會議上,已同意將草案直接提交到六月十二日的立法會恢復二讀。我們在辯論期間一定會進一步努力、用心解釋草案的內容,特別是有關機制設有多層程序及司法上的關卡,保障當事人的權利。政府亦會全力,我們強調會配合立法會的安排,出席保安事務委員會加開的特別會議,爭分奪秒、抓緊每一個機會與議員互動、交流、向社會解說。政府期望立法會能作理性務實的討論。

  主席,讓我在這裏重申,條例草案清晰說明「八不移交」、「九罪剔除」及「三重關卡」的有效保障,這是我自己用的詞彙。特區政府會嚴謹把關、打擊逃犯、彰顯公義、鞏固法治。
 
(二)其他施政範疇
 
  正如我的開場發言指出,現屆政府在行政長官領導下,整個問責團隊和公務員隊伍一直盡心盡力、全心全意服務市民,在推動經濟、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向上流動方面,我們做了很多工夫,亦取得階段性的成果。
 
  剛才有議員取笑我用的例子,政府、行政長官迅速回應改善公廁的衞生水平的訴求,作為一個關心民生事項的例子。事實上,我覺得很奇怪,因為這些議員一定「堅離地」、脫離現實、不知道發生甚麼事。因為廁所的清潔問題困擾社會多年,不但基層市民,遊客也一樣,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民生無小事」這一點。大家一定要記着,議員為民服務不能夠說只理大事,小事不理。
 
結言
 
  主席,我要指出,在林鄭月娥行政長官領導下,本屆特區政府以良好管治為基礎,我們虛心聆聽議員基於事實、具建設性的批評及意見。然而,對於人身攻擊,散播不實謠言的說法,我們一定要嚴厲駁斥。議員以不信任動議作為一種政治表態,否定行政長官盡心盡力服務香港的承擔,罔顧她領導的本屆政府的問責團隊和公務人員同事各方面的努力,以及各方面工作的成果,令人深表遺憾。這些批評對我們香港民生、經濟發展全無助益。
 
  我希望今日這個同類辯論是最後一次、最後一次,好讓行政長官可以和我們政府團隊集中精力,聚焦面對新挑戰。我們相信、有信心只要政府和社會各界、立法會同心協力,香港會是一個富公義、有法治、享文明、安全、富足、仁愛和有良好管治、具發展潛力的國際大都會。在行政長官領導下,特區政府會繼續,以「關心」、「聆聽」、「行動」與廣大市民互動、協作、同行,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並致力維護本港法治、司法獨立、人權及自由,這些是香港賴以成功的核心價值,我們一定會捍衞這些價值,建設更美好的香港。
 
  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議員反對尹兆堅議員的動議及毛孟靜議員的修訂動議。多謝主席。
 
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3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