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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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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尹兆堅議員動議「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代表本屆政府,嚴正反對尹兆堅議員「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的動議,以及毛孟靜議員的修正案。我同時反對議員剛才說行政長官「講大話」,這些言論是侮辱性的。

  自行政長官上任以來的短短不足兩年,她和問責團隊及公務員同事在推動經濟和改善民生方面做了大量務實的工作,成績可以說是有目共睹。尹議員的動議,基於對個別政策建議的意見或誤解,尤其是近期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下稱《逃犯條例》草案),作出肆意批評行政長官,既不合理,也不公允,等同抹殺本屆政府作出的努力,是無必要的政治表態,令人極度遺憾。

行政長官的獨特憲制地位

  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獨特的憲制地位。行政長官既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也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任命行政長官。同時,根據《基本法》第六十條,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在這「雙負責」下的行政長官,須全面、準確、堅定地擔當「一國兩制」的執行者、《基本法》的維護者、法治的捍衞者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發展的促進者。在過去近兩年的時間,行政長官竭力以行動落實這些承諾,無畏無懼,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任何衝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同時捍衞香港特區的法治和司法獨立,維護香港特區的核心價值、人權自由,促進香港在國際整體發展上的角色,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全面、貫徹執行;亦充分善用「一國」之本,「兩制」之利的獨特優勢,發展我們的經濟和社會,改善民生。

捍衞司法獨立 維護法治精神

  本屆政府一直堅定不移地捍衞司法獨立,維護法治精神。《基本法》確立了我們的獨立司法體系的基本方針,包括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終審法院享有特區的終審權,以及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現時,有14位來自英國、澳洲及加拿大的顯赫、傑出法官獲委任為終審法院法官。為了確保司法機構有效運作,政府一直為司法機構提供足夠資源和所需支援。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表現在亞洲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八,深獲國際認同及高度評價。

行政與立法關係

  本屆政府尊重立法會制衡行政機關的功能。本着問責的精神,行政長官自上任以來,每年出席四次立法會答問會及每月平均一次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報告本屆政府在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的進度,令政府更掌握社會脈搏和迅速回應市民關注的各種事項,正所謂民生無小事,行政長官高度重視普羅大眾的訴求。我舉數個例子,例如姚思榮議員在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提出要提升香港公共廁所的設施和衞生環境,政府遂於二○一九/二○年度《財政預算案》即時增撥資源,讓食物環境衞生署分階段翻新本地的約240所公廁,改善通風設備,提高公廁的清潔衞生水平。另外,陳凱欣議員在二○一九年一月十日的行政長官答問會中提出檢討基層醫療及長者醫療券,及後衞生署完成長者醫療券計劃檢討,同時於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簡介結果,逐步推出各項優化措施,例如容許在地區康健中心使用醫療券、簡化醫療服務提供者的登記程序等。另外,例如張超雄議員在二○一九年四月三日的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反映將失明人士工廠重建期間由土瓜灣搬到屯門的問題,政府迅速積極跟進,在不足兩個星期的復活節期間,落實將工廠改搬往坪石邨聖公會聖約翰小學。這些例子,在在說明行政長官到立法會不只是在議事廳回答問題,而是虛心、認真地聆聽議員的意見,並迅速積極回應市民大大小小的訴求,為市民做實事。

本屆政府的管治理念和工作成果

  過去一年多期間,在行政長官領導下,本屆政府提出管治新風格,政府新角色和理財新哲學,並以良好管治為施政重點和基礎,以「關心」、「聆聽」、「行動」的務實態度,以「創新」、「互動」、「協作」的原則,積極施政。我們履行「服務提供者」或「監管者」的責任,並擔當「促成者」和「推廣者」的新角色,致力推動經濟和改善民生,繼續推動香港向前發展。只要明確符合公眾利益的事,政府一定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難」的態度,盡快和果斷去做。

  行政長官在她上任至今發表的兩份《施政報告》,提出了一共近五百項政策措施,涵蓋多個範疇,包括優化管治、房屋與土地供應、發展多元經濟、改善民生、培育人才、建設宜居城市和與青年同行等,反映她服務香港的熱誠、決心和魄力。而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我們也在多個範疇取得階段性豐碩的成果。讓我扼要簡述並向大家交代一些措施的進展和成效。

房屋及土地供應

  首先,大家都記起,行政長官於二○一七年的《施政報告》,訂定本屆政府的房屋政策包含四個元素,即房屋並不是簡單的商品、以置業為主導、聚焦供應及在土地供應未到位前善用現有房屋協助輪候公屋及居住環境惡劣的居民,並於去年六月宣布六項房屋政策新措施,包括修訂資助出售單位的定價機制,令售價更可負擔。去年十二月,政府在《長遠房屋政策》下公布將二○一九/二○至二○二八/二九年度十年期的公私營房屋新供應比例由以往的六比四,調整至七比三,以回應社會對公營房屋的殷切需求。

  為應對土地不足的挑戰,本屆政府於二○一七年九月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專責小組)進行廣泛的公眾參與活動,並於今年二月宣布全面接納小組的報告及貫徹落實小組所建議的八個值得優先研究和推行的土地供應選項。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了一系列在短、中、長期增加土地供應的計劃,當中包括「明日大嶼願景」及多項善用現有土地資源的措施。

多元經濟

  在發展多元經濟方面,本屆政府充分發揮香港「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銳意發展新的經濟增長點。就此,政府致力擔當「促成者」和「推廣者」的角色,抓緊「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帶來的發展機遇,為香港經濟注入新動力。特區政府與中央相關部委和粵港澳政府緊密協作,共同制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並推出一系列發展大灣區,加強區內人流、物流等方面便捷流通的政策措施。行政長官亦會繼續善用她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成員身分,並加強政府內部協調,以推動香港積極參與大灣區建設,為香港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促進青年人向上流動的機會。為加強雙邊和多邊合作,行政長官自上任以來已到訪過14個國家之多,致力與世界不同地區理念相近的貿易夥伴建立更穩固的雙邊關係,並與多個「一帶一路」經濟體達成自由貿易協定及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我們會繼續深化香港與世界不同地區的經濟融合,促進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

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

  主席,本屆政府着力推動創科發展,行政長官在其首份《施政報告》提出循八大方向發展創科,為香港的創科發展定下清晰路向。短短不到兩年時間,政府已為創科發展敲定及落實多項具體政策措施,前後投放超過1,000億港元,完善創科生態環境,並取得良好效果。行政長官在兩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其他鼓勵產業研發和刺激科技成果轉化的措施正逐步落實。為配合智慧城市的發展,多項重要的基建項目亦會在未來18個月內陸續推出或完成。這些推動創科的計劃,令國家主席肯定和支持香港成為國際創科中心,藉着加強兩地創科合作,作為國家實施建設創新的重要力量。

金融

  在金融發展方面,本屆政府致力在維持貨幣穩定、金融安全與市場質素的大前提下,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並為國家推行金融市場開放作出貢獻。政府於二○一七年八月成立金融領導委員會,負責提供策略性及前瞻性的政策指引和建議,成績有目共睹。其中,香港交易所在去年四月底實施了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以迎合新經濟環境的集資需要,並把香港發展成更深更廣的融資平台。此外,特區政府致力發展和鞏固香港作為區內首要綠色金融樞紐的地位。其中,規模達1,000億港元的政府綠色債券計劃亦經已展開。在政府、金融監管機構及業界共同努力下,香港金融科技的發展可以說是茁壯成長,一系列的金融科技措施亦會相繼落實 。

改善民生

  特區政府同時竭力改善香港民生,每年投放約60%經常開支於教育、醫療和福利;而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投放於教育、醫療和福利的經常開支的按年平均增長分別為6.3%、13.5% 和13.6%。

扶貧

  在扶貧方面,我們在二○一八年先後大幅優化在職家庭津貼、實施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和推行福建計劃。若計及高齡津貼、傷殘津貼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整個社會保障制度正覆蓋超過七成的長者人口。

安老服務

  在安老服務和支援家庭及弱勢社群方面,現屆政府推出多項務實措施,加強對長者的支援,其中,由今年起五年內於「改善買位計劃」下每年會增購1 000個宿位,並提升整體私營安老院的服務質素,以及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以滿足居於社區的長者的不同需要。

  此外,我們亦正分階段成立48隊社工隊,以及早識別和支援有福利需要的學前兒童及其家庭;把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常規化及增加名額至達到約7 000個;設立13間新的殘疾人士家長/親屬資源中心;為額外約1 800名居於社區的殘疾人士提供到戶家居照顧服務等。

勞工福利

  在勞工福利方面,政府亦關注勞工權益。政府已把法定侍產假由今年一月十八日起增至五天。政府亦已就延長法定產假至14星期的建議開展法例的草擬工作,目標是在今年年底前將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而所有政府僱員的產假已於《2018年施政報告》發表當天起已經延長。另一項本屆政府重點的勞工政策是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有關籌備工作經已展開,目標是在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草案。

醫療

  主席,本屆政府致力持續改善醫療體系和服務,並及早籌劃醫療硬件設施和對醫療專業人才的需求。為了應付日益增加的醫療需求,紓緩公共醫療和前線醫護人員的龐大壓力,政府已推出一些應對措施,包括增撥7億元經常性撥款予醫管局以提高士氣和挽留人才。在增加醫生人手方面,醫管局亦會聘請所有合資格的本地醫科畢業生及提供相關專科培訓,未來五年將會有合共超過2 000位醫科畢業生成為註冊醫生。政府會繼續積極吸引更多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以有限度註冊形式到公營醫療系統服務。在二○一九/二○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政府額外會預留五十億元,協助醫管局更新或添置醫療設備;政府亦已增撥4億元經常資助,供醫管局擴闊藥物名冊。

  在醫院設施方面,醫管局會分階段開展天水圍醫院、北大嶼山醫院及香港兒童醫院的服務。第一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當中9個醫院項目已展開。政府計劃在今年第二季就另外4個醫院項目向財委會申請撥款。同時,醫管局已展開第二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的籌備工作,涉及約2,700億元之多,額外提供約九千張病床。

培育人才

  教育方面,我們亦大力投放教育資源。行政長官在二○一七年《施政報告》提出有八個教育範疇進行深入研究。現時八個相關專責小組當中五個已完成工作。政府正積極跟進有關建議,包括向研究基金注資200億元及推出30億元研究配對補助金計劃。「一校一行政主任」政策、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政策等亦率先在二○一九/二○學年起實施。在過去約兩年,政府動用了至少83億元經常開支實行了一系列措施,當中包括為學校提供恆常的全方位學習津貼、加強照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同學、提供更多職業專才教育的機會,以改善教與學環境。

宜居城市

  在交通運輸方面,過去一年多,多項重要的跨境及本地交通基建相繼開通,當中包括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港珠澳大橋及中環及灣仔繞道,開通以來運作暢順,為市民出行帶來很大的方便。在公共交通服務方面,於今年一月一日實施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實施首四個月平均每月補貼金額高達1億6,000萬元,平均每月約有220萬人受惠。與此同時,政府已豁免專營巴士使用七條政府隧道和兩條政府道路收費,以減輕專營巴士營辦商的加價壓力,讓市民直接得益。政府亦會繼續推行「智慧出行」措施,透過應用科技更有效管理交通,紓緩道路交通擠塞,讓有限的路面空間能夠發揮最大效益。

環境保護

  面對氣候變化的挑戰下,行政長官帶領本屆政府以多管齊下的方法,推動香港低碳轉型。去年,政府與電力公司已落實上網電價計劃,鼓勵發展可再生能源。此外,政府又帶頭節約能源和推廣綠色建築,在政府建築物推出超過400項節能工程,過去四年間已減少用電近百分之五。我們也通過法定標準、稅務優惠、興建節能基建,以及善用科技提升能源效益,預計各項節能措施實施後,香港每年可減少碳排放約160萬公噸之多。

文化藝術和體育發展

  現屆政府十分重視藝術和體育發展。過去兩年,我們均有增撥資源予不同規模的藝團,亦撥款5億元以購置博物館藏品和委約創作文化藝術項目,及撥款3億元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助計劃。

  我們同時積極推動體育普及化、精英化和盛事化,投放600億元支持體育發展,包括興建啟德體育園和26個地區康體設施。

與青年同行

  主席,本屆政府特别關心青年發展,與青年同行,致力做好與青年「三業三政」的工作。我們亦致力擴闊青年人的視野,持續優化及擴展各項青年交流、實習、創新創業及生涯規劃項目。為鼓勵青年議政論政,我們已將「青年委員自薦計劃」常規化,吸納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朋友參與政府委員會的工作。

對《逃犯條例》的批評

  主席,由於時間有限,我無法一一詳述行政長官帶領下,現屆政府自上任以來的各項成果。現時社會不同人士或團體對《逃犯條例》草案這個議題發表了不同意見,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毛孟靜議員提出的議案修正案中,指出《逃犯條例》罔顧港人憂慮,及協助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打壓異己,這是完全失實的指控,也完全歪曲條例草案的目的和內容。

  我要鄭重指出,修訂《逃犯條例》完全無政治目的,更非政治任務。修例主要是要處理兩個現實問題:(一)二○一八年初在台灣發生一宗涉及一名港人涉嫌謀殺另一名港人然後回港的殺人案;(二)堵塞香港刑事司法互助及移交逃犯機制的漏洞,以確保犯了嚴重罪行的人,不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保障本港市民和社會整體的安全。 

  現時《逃犯條例》已有個案形式移交的機制,只是礙於該機制有實際操作上的困難,所以在過去近22年一直未曾動用過。建議的個案移交安排,絕非為某一個別司法管轄區度身訂造,而是針對所有未與香港簽訂長期協定的百多個司法管轄區,在有需要時,有一個有效的法律基礎處理移交要求。更重要的是,草案所針對的人,都是犯了嚴重刑事罪行的罪犯,是被追緝的犯罪分子,並非普通奉公守法的市民。

  這次修例事出有因,亦與我們履行聯合國共同打擊有組織犯罪、嚴重罪行的決議一致。與不同司法管轄區簽訂長期合作協定,依然是我們的重要政策目標。現行《逃犯條例》的人權和法律程序保障參考了聯合國的引渡示範條約及符合海外司法互助的通行做法,並在個案移交中完全獲得保留,即不符合「雙重犯罪」不移交;政治罪行不移交;因種族、宗教、國籍或政治意見而被檢控不移交;缺席情況下被定罪不移交;一罪不能兩審;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則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死刑不移交。是次修例不會改變《逃犯條例》下在人權和程序方面的全面保障。政府會全面詳細地審視和考慮每宗個案形式的移交請求,並可全權決定處理或不處理有關請求。政府更可因應個案的情況,就個別個案移交安排需要要求方作出額外保證,例如律師代表、家屬探望、醫護照顧等。所有移交要求會受到行政機關及法庭嚴格雙重把關。修例建議絕不會影響現行簽訂的長期協定的安排。香港會繼續依法全力履行所有已簽的協定。個案式的移交安排是作為一種過渡安排,一旦在簽訂長期協定後,不會再適用。

  正如行政長官在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答問環節解釋,有人指出由於特首要向中央負責,中央政府要求移交逃犯,特首不能夠不移交,隨意把所有人士交給內地,這說法是完全不成立的,亦沒有根據。理由是第一,從憲制上行政長官不單是向中央負責,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人、在這裏發生的事負責。第二,在整個程序中行政長官的角色是啟動,理由是因為在這些情況下是不可以驚動疑犯,所以要找一個行政當局啟動程序然後交給法院。我要強調,外國(如英國、加拿大)也是這樣做。第三,香港的法庭公正、獨立,不受政治影響,是移交過程中的重要把關者。法院會把所有事情在陽光下高透明度進行,大家都知道香港有一個「第四權」,傳媒有很強的監察能力。如果法院看過不夠證據,不同意移交,根本行政長官是沒可能移交的。法庭考慮移交個案時,一定須確保請求完全符合法例及相關安排下相關規定及個人權利的保障,依法享有就行政決定提出司法覆核、就法院判決提出上訴可以直達終審法院,以及就訴訟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等。我希望在此釋除公眾疑慮,這套制度是非常堅實、穩妥,並不可能出現行政長官一個人自把自為將一些人送去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接受當地制裁。

  主席,我想重申,修例的目的是為加強香港特區處理犯了嚴重刑事罪行的逃犯的能力,為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安全,並不如議員所言有其他動機,更遑論有政治逼害的成分。為了消除社會各界對有關修例的疑慮,保安局和律政司與我們的團隊一定會繼續努力不懈地解釋《逃犯條例》修訂的詳情。

  自從政府在四月三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至今已經七星期,由涂謹申議員主持的兩次會議,用了四小時仍未能選出主席,這是前所未見的。政府一直積極配合法案委員會運作,每次會議都有高層官員準備充足出席會議,期望能詳細在委員會會議上,在陽光下、完全透明下、有記者採訪、有人旁聽下與議員有深度的交流互動,但無奈委員會在過去幾次會議者都是無法運作,出現前所未見的混亂情況,甚至有議員受傷,政府一直沒有機會在法案委員會這個三方平台向議員及公眾解釋草案內容。鑑於委員會已經無法正常運作,政府在逼不得已無可奈何地才作出艱難的決定,要求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在六月十二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以期打破這僵局。政府衷心期望在法案恢復二讀後,議員能夠理性務實深入討論,而不是抗拒修例工作,令有人可以逃避法律制度,甚至危害公眾安全。

  特區政府已經全面加強與不同持份者溝通,解說修例的內容,細心聆聽不同界別的意見,務求能澄清誤解、增加了解、解除疑慮。未來數周,我們會全面配合立法會的安排,爭取與議員溝通、解說及討論的機會。

結語

  最後,我想強調,對議員提出的任何批評或意見,只要是基於事實、具建設性的,行政長官、問責官員及所有公務員同事都會以謙遜的態度,虛心聆聽,以改善施政。但是如果議員對行政長官提出失實、不公的指控,甚至故意中傷或人身攻擊,政府必須嚴正澄清,也對這類政治表態深表遺憾。

  儘管過去一年特區政府在某些事件及課題上面對很大的挑戰,面對很多困難,但行政長官、整個問責班子,以至十七萬公務員同事,均盡心盡力為社會服務。我們絕對不能單憑對一個議案的批評而抹殺所有人在各方面的努力。我在此呼籲議員反對議案,讓行政長官和政府團隊與社會一起重新聚焦,放下偏見,共同努力,為香港解民困、謀福祉。

  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議員反對尹兆堅議員的動議以及毛孟靜議員的修正案。待議員發言後,我會在總結發言時再就議員提出的具體意見作扼要回應。謝謝主席。
 
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