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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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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已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五名新成員及再度委任二十名現任成員,任期由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新一屆上訴審裁處成員名單如下:

新委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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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洪
陳冠雄教授
林智遠
梁銘謙
尤妤心

再度委任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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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德
陳美寶
鄭蕙心
程劍慧
高朗
許明明
江智蛟
賴顯榮
梁兆輝教授
宓光輝
麥萃才博士
沐義棠
黃祖耀
施熙德
曾志偉
曾錦燕
黃顯榮
黃國正
袁妙齡
徐閔

  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宣布任命時表示:「上訴審裁處有效確保有關規管的決定合理和公平,提高有關規管機構的問責性。」

  政府亦讚揚即將卸任的陳詩藹、張穎嫻、錢榮澤、丁晨、何超平及謝偉明。

  發言人說:「他們在上訴審裁處的服務,有效確保本港證券及期貨業界得到適當規管。」

  上訴審裁處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法定審裁處,按法例由一位法官或前法官擔任主席,負責處理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證監會認可的投資者賠償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所作出指定類別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上訴審裁處現有四位主席,他們為夏正民、倫明高、郭慶偉資深大律師及鄧立泰。
 
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