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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就業支援補助金」鼓勵60至64歲綜援健全成人受助人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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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八日)宣布由今年二月一日起,將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設立「就業支援補助金」,向60至64歲健全成人受助人每人每月發放1,060元定額補助金,鼓勵他們投入勞動市場及持續就業。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二月一日起,把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的同時,為更好地支援受影響人士就業,社會福利署(社署)將向60至64歲健全成人受助人提供『就業支援補助金』。」

  發言人說:「『就業支援補助金』每月金額將定為綜援單身健全長者和單身健全成人標準金額的差額,二月一日起的金額為每人每月定額1,060元。有關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這新設的補助金希望能鼓勵60至64歲健全成人受助人投入勞動市場,亦適用於獲受僱的60至64歲健全成人受助人,以支援他們持續就業。除這新設的補助金外,這些受助人亦可獲其他適用於健全成人受助人的援助。」

  政府一直致力支援年長人士就業,包括舉辦大型專題招聘會及地區兼職工作招聘會;將勞工處「中年就業計劃」優化為「中高齡就業計劃」,透過在職培訓津貼鼓勵僱主聘用年長人士;僱員再培訓局亦有合適課程供年長人士報讀;而年長人士亦可運用持續進修基金進修。另外,社署亦會由今年四月一日起,按現行模式延長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12個月。這個計劃會為60至64歲綜援健全成人受助人提供全面的就業支援。

  政府於二○一七年一月《施政報告》宣布了一系列社會保障措施,包括把領取長者綜援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其他已實施的措施包括調高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限額、推出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及福建計劃等。

  正如政府早前指出,把長者綜援定義由60歲改為65歲是有鑑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把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在二月一日前已領取長者綜援60至64歲人士均可獲豁免而不受有關新安排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受助人的綜援金額亦不受影響,即不論他們的年齡,亦可繼續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金額。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