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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因欠薪及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被判罰款及緩刑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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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n Build Management Limited及其兩名董事因違反支付工資的規定及沒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被勞工處檢控。有關公司及其董事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判刑。該公司被判罰款合共六十一萬元,而其兩名董事則各被判罰六十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緩刑三年。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予五名僱員,涉及款額合共約一百五十萬元。該公司亦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一名僱員的工資及代通知金。該公司所觸犯的上述罪行,是在其董事的同意、縱容或歸因於他們的疏忽下犯有的,故該兩名董事亦被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判刑向所有僱主及相關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及代通知金給僱員,以及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僱員裁斷款項。」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