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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推出「特殊需要信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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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宣布,成立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長或家屬提供信託服務。

  社署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在二○一七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決定牽頭成立「特殊需要信託」,由社署署長法團擔任受託人,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長提供信託服務,在家長離世後管理他們遺下的財產,按照他們的意願定期向其子女的個人或機構照顧者發放款項,讓他們的財產繼續用於照顧其子女的長遠生活需要。

  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會處理直接與「特殊需要信託」相關的行政事宜,包括設立、管理及終止「特殊需要信託」戶口。政府已撥款五千萬元成立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

  社署將於二○一九年一月及二月舉行服務簡介會,介紹「特殊需要信託」服務的內容及申請手續,並計劃於二○一九年三月內接受申請。

  有關「特殊需要信託」服務資料,市民可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listofserv)。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116 5308與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聯絡。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