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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新任副主席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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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宣布,再度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兩位現任副主席及13位現任成員,以及委任一位新副主席及兩位新成員,任命由二○一九年一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

  張華峰與謝偉銓獲再度委任為副主席,易志明獲委任為新副主席。獲再度委任的成員有鄭錦鐘博士、何錦榮、許宗盛、關治平、歐楚筠、朱永耀、藍德業、李曉華、李家仁醫生、彭韻僖、宋筱苓、黃至生教授與楊華勇。新委任的成員為羅孔君與李文斌。

  上述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監警會條例》)(第604章)第5條作出。委任公告刊登於今日的政府憲報。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十分感謝監警會為確保香港享有一套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兩層投訴警察制度作出的寶貴貢獻。我們亦感謝即將在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任期屆滿後離任的監警會副主席陳健波,以及委員何世傑博士、陸貽信與陳建強醫生所作出的貢獻。我們深信監警會將繼續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職能,並持守行之有效的投訴警察制度。」

  監警會根據《監警會條例》成立,該會為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察和覆檢投訴警隊成員個案的調查工作。《監警會條例》對監警會的職能和權力,以及兩層投訴警察制度賦予法定基礎。警方亦必須根據條例履行其法定責任,遵從監警會提出的要求。監警會在新一屆將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23名非官方成員。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