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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要求政府在公營醫院內增設性暴力受害人及受虐兒童危機支援中心」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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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博士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要求政府在公營醫院內增設性暴力受害人及受虐兒童危機支援中心」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再次多謝陳沛然議員提出今次的議案,以及三位議員所提出的修正案。剛才葉建源議員代邵家臻議員提到上一次這個會堂我們提到有關性暴力已經是二○○○年。當年是二○○○年四月十二日,涂謹申議員就性暴力提出議案,當中提到成立「一站式」緊急支援服務。當年我多謝涂謹申議員拔刀相助,因為我已經提出另一個議案,沒有優先次序,所以由涂謹申議員代為提出有關這個議案的辯論。之後在(二○○○年)十一月風雨蘭便成立,提供它的服務。當時社會福利署(社署)的副署長朱太(朱楊珀瑜)和助理署長劉笑顏女士都鼎力支持風雨蘭的成立和工作。後來當然亦有芷若園(東華三院芷若園)的服務的開展。

  如果在剛才我的發言大家覺得我的表達已經是我們做得很好,我相信大家可能有少許誤會。當然,我會說政府做了甚麼,實際上我們亦有不斷需要改善的地方,亦多謝大家今天所表達的意見。

  社會福利署、醫管局(醫院管理局)、警方以及相關的專業人士一直按《處理成年人性暴力個案程序指引》及《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處理虐兒程序指引》),從「以人為本」的角度為受害人提供服務及進行所需程序。兩本指引的內容經過多個專業根據實際經驗多番驗證及修訂。我接着要回應一下各位議員的一些看法。

在醫院內提供錄影會面設施的要求

  議案內提到在公立醫院提供設施讓警方以錄影會面方式為性暴力受害人錄取口供。現時警方向心智健全的成年性暴力受害人錄取口供時,不會安排錄影。事實上,以錄影會面錄取口供的錄影片段亦不符合《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香港法例221章)下作為呈堂證據的要求。至於為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進行錄影以作為刑事程序上錄影紀錄證據的安排,根據實際經驗,有關錄影需要配合該些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的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態,亦要在受訓專業人士陪同下在特定環境下進行,醫院一般來說並非一定是適合的地方,過往經驗亦未見需在醫院進行上述錄影的程序。

  大家都知道,很多時候這些受到性暴力影響的朋友的第一站不一定是去醫院,可能去其他(地方)求助,亦可以去警署等等,所以現在我們考慮去做的方法都是在過往我們一直努力去達到我們在指引的要求。我們希望在18間醫院能夠提供這些適當的地方進行有關的「一站式」服務。我一直都知道,有部分個案因為可能——正如剛才有議員提到——過了一段比較長的時間才求助,他們亦未必一定需要一些醫療服務。

避免重複案情,減少二次創傷

  邵家臻議員雖然不能提出他的修正議案,不過他打算提出的建議中,警方應避免受害人重複案情,減少二次創傷。我們基本上同意這原則。這亦都是我們的指引裏寫得比較清楚的部分。警方一向的宗旨都是確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其受到進一步的傷害,亦希望能夠將犯罪者繩之於法。為減輕性暴力案件的受害人在協助調查期間面對的壓力及心理創傷,警方會盡可能在實際可行的情況,盡快安排一名相同性別的警務人員接見受害人。當警務人員接獲性暴力案件舉報時,只會向受害人提出必要的問題,以確定是否需要即時為受害人安排接受治療,或立即採取行動。各刑事調查單位間亦會緊密協調,務求盡快將案件交由最終負責單位調查,盡量避免為補錄或澄清口供而需受害人重複交代案情。受害人不會被要求在不能保障其私隱的地方敘述事發經過。警方亦會向受害人介紹由非政府機構專為性暴力受害人而設的危機介入服務,並在受害人同意下適時提供轉介。而轉介是可以介紹到風雨蘭或芷若園,這些受害人是可以作出有關的選擇。

警方的調查隊伍

  麥美娟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中建議設立專門調查隊伍。警方不時檢討處理性暴力及虐兒個案的程序及資源運用的情況,並會因應案件的複雜和嚴重程度,指派不同隊伍進行調查,包括警區刑事調查隊、警區重案組及總區重案組等,以確保調查工作的效率和提供的服務切合性暴力受害人或受虐兒童的需要。警方現階段未有計劃設立專門處理性暴力案件的特別調查隊伍。

  而虐兒個案方面一般由警區刑事調查隊負責調查,較為嚴重或性質較複雜的個案,例如涉及兒童性侵犯個案,則會交由總區重案組轄下的「虐兒案件調查組」聯同社署服務課進行聯合調查。

  警方會繼續與社署、有關專家及相關非政府機構保持良好溝通,以了解性暴力受害人的感受和需要,致力確保警方提供專業及適切的服務給有關人士。

充足及專業人手

  麥美娟議員提到要有充足及專業的人手提供全面的支援服務,這同樣是我們的關注。現時社署資助的芷若園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一站式」的專責社工服務,我們希望可以提供足夠資源讓他們去做,亦希望在尊重受害人意願的前提下,為受害人安排持續的支援及跟進服務。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芷若園共處理了500多宗性暴力個案。

  社署、醫管局、警務處及相關部門會繼續密切注意「一站式」服務模式的成效,以期進一步改善有關服務。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所說,社署聯同醫管局及警方等相關部門會定期到18間醫院檢視有關指定房間,確保這些地點符合方便、安全、保密的原則,亦將會在主要的公立醫院模擬演練「一站式」服務的有關程序,確保相關的醫護及專業人員熟悉提供「一站式」服務的有關程序,互相配合。

減少受虐兒童滯留醫院的時間

  張超雄議員的修正案要求減少受虐兒童逗留醫院的時間,這亦是我們的目標。當懷疑兒童受到虐待,相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會根據《處理虐兒程序指引》,以跨專業方式處理個案,包括經調查後盡量在10個工作天內召開「保護懷疑受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個案會議),希望可以讓處理和調查虐兒個案的專業人士,包括醫護人員、教職人員、社工、警務人員、臨床心理學家等,在作出危機評估後共同商討對兒童最有利的安排。個案會議會為兒童及其家庭制訂福利計劃,並指派個案社工執行有關福利計劃。

  當然,陳沛然議員所提到有關一些兒童因為受虐而逗留在醫院較長時間。其實我們的目標都是希望經過我們評估兒童需要,協助他們盡快訂定離院計劃,在可行的情況下,盡早離院。社署亦會持續檢視各類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使用及需求情況,並會在未來數年增加有關宿位。

加強支援少數族裔

  在支援少數族裔的工作方面,社署計劃委任非政府機構設立一隊專隊,透過公眾教育活動方式,加強少數族裔對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的意識,並鼓勵受害人求助。社署亦會委託非政府機構於香港、九龍及新界共設立三支專責外展隊支援少數族裔使用福利服務。專責外展隊將會聘用少數族裔人士,預計於二○一九至二○年度開始投入服務。

結語

  支援性暴力受害人及保護兒童均需多個專業大家一起合作。社署、醫管局、警務處和多個部門會繼續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與相關持份者保持溝通,制定有關專業指引及保持服務靈活性,並且繼續聆聽不同聲音,務求令服務更為完善。我相信今次的動議辯論都會有助日後在支援服務的改善和跟進。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5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