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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美食車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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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今年九月把二○一七年二月推出的美食車先導計劃(先導計劃)延長兩年,十五架美食車因此可營運至二○二一年二月二日。根據相關的牌照條件,美食車只可在當局指定的旅遊景點和活動期間營運。自先導計劃推出至今年八月中,業務表現最佳的美食車的總收入在三百五十萬至四百萬元之間,而較差的六輛美食車的總收入均在二百萬元或以下。業務表現最好、第二及最差的營運場地分別為香港迪士尼樂園、梳士巴利花園及起動九龍東,為美食車帶來的總收入分別為一千七百八十九萬、二百九十萬及四十六萬元。據報,有營運者指出,營運場地的人流每況愈下,當局既不了解美食車的營運情況又漠視營運者訴求,令他們難以持續經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就(1)美食車的業務表現及(2)其在不同營運場地的業務表現十分參差的原因進行研究;若有,以表列出有關資料;若否,會否進行有關研究;
 
(二)有否就不同時段及各活動期間,(1)美食車所在的營運場地的人流量及(2)美食車的營業額進行統計;若有,以表列出有關資料;若否,會否進行有關統計;及
 
(三)會否放寬牌照條件以擴闊美食車的生存空間,例如容許美食車在不影響附近交通及食肆經營狀況的前提下,為私人宴會(例如婚禮)提供到會服務,以抵消在指定營運場地營運的虧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美食車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於二○一七年二月三日正式推出,目的是為香港的旅遊景點增添趣味和活力,為旅客和市民提供多元化、富創意和高質素的美食,其定位是一個旅遊推廣項目,而並非主流食肆。美食車不應與其他食肆出現不公平競爭,亦不應造成人車阻塞等問題。

  基於上述考慮,先導計劃首先選擇了八個旅遊景點作爲美食車的營運地點,以及安排美食車參與由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主辦的各項盛事。先導計劃屬試行性質,以摸索不同的營運場地和模式是否合適,以及美食車在商業上是否可行。

  旅遊事務署因應美食車的業務表現及各方對先導計劃的意見,自二○一七年五月底起推出多項優化措施,盡量提升先導計劃在營運方面的靈活性,以助改善營運者的經營環境。該等措施包括:

(1)新增四個營運場地,即亞洲國際博覽館、科學園、香港科技大學和香港科學館;

(2)提供更靈活的輪替安排,讓美食車可於同日在起動九龍東一號場和尖沙咀藝術廣場營運;

(3)容許美食車參與自選活動,條件是該等活動須開放予公眾,備有宣傳計劃及領有合適牌照(例如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4)容許營運者選擇是否在輪替表上的指定場地營業,並只須繳付營運日的服務費;以及

(5)容許營運者物色新的營運場地,供我們考慮和跟進。

  我們承諾在兩年試驗期屆滿(即二○一九年二月二日)前,評估先導計劃的成效。我們觀察到十五部美食車的業務表現參差,部分美食車表現較佳,甚至開設了實體店,縱然有些表現一般,但整體反映美食車的營運尚需時間觀察。由於在先導計劃下的美食車,最長的營運期共約只有一年半的時間,期間我們亦曾不斷就計劃的安排作出修改,因此,我們決定把先導計劃延長兩年,直至二○二一年二月二日,讓計劃有更充裕時間在市場作測試。

  就吳永嘉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根據營運者已遞交的帳目報表,截至二○一八年十月中,十五部美食車的總收入約為三千五百九十萬元,詳情見下表:
 
總收入
(截至二○一八年十月中)
美食車數目
三百五十萬元以上至四百萬元 兩部
三百萬元以上至三百五十萬元 一部
二百五十萬元以上至三百萬元 三部
二百萬元以上至二百五十萬元 四部
一百五十萬元以上至二百萬元 四部
一百萬元或以下 一部(註一)
 
(二)政府觀察美食車的營運表現,主要透過美食車營運者定期向營運場地提交帳目報表,以反映實際在該營運期的總收入,而不是着眼於每個營運地點的人流。截至二○一八年十月中,十五部美食車在營運場地總收入約為三千二百萬元,詳情見下表︰
 
營運場地 美食車總收入(元)
(截至二○一八年十月中)
指定場地      
香港迪士尼樂園 約一千九百四十萬
尖沙咀藝術廣場 約三百萬
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 約三百萬
海洋公園 約一百九十萬
金紫荊廣場 約一百五十萬
黃大仙廣場 約九十七萬
中環海濱活動空間 約八十三萬
起動九龍東一號場 約四十七萬
新增場地
香港科技大學(註二)      約三十七萬
香港科學館(註三) 約二十三萬
科學園(註四) 約二十二萬
亞洲國際博覽館(註五) 約五萬五千
總計        約三千二百萬

  至於活動方面,截至二○一八年十月中,十五部美食車的總收入約為三百九十萬元。旅遊事務署曾安排一眾美食車參與六項由旅發局舉辦的旅遊盛事,分別為二○一七年六月和二○一八年六月的香港龍舟嘉年華、二○一七年八月初的香港電競音樂節、二○一七年十月和二○一八年十月的香港單車節,以及二○一七年十二月的除夕倒數。美食車在這六項旅遊盛事營運所得的總收入約為一百萬元。此外,美食車亦曾參與五十一項自選活動,錄得的總收入達二百九十萬元。

  總括而言,美食車在個別場地及活動的表現參差,相關因素有多方面,包括停泊位是否處於場地內顯眼的位置、場地及活動是否有足夠的訪客量、附近是否有其他食物和飲品供應及其定價、美食車所提供的食物種類及定價是否配合顧客的口味及消費能力等。

(三)先導計劃其中一項優化措施是容許美食車在自選活動中營運,惟該活動須開放給公眾人士參與,並領有適當牌照,例如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由於美食車可在現場煮食而且車身龐大,必須保障食物安全衞生及停泊時不阻塞交通人流,所以現時美食車持牌人持有的食物製造廠牌照規定,美食車只可在獲政府批准的指定地點及活動中營業,而容許的營運地點及活動均經過有關部門審核,認爲適合美食車營運。如美食車在沒有領有牌照的私人活動(不對公眾人士開放)中營運,有關部門無從審核該處所及活動是否適合美食車營運。

  自此項優化措施推出以來,美食車營運者共提交參與六十二個自選活動的申請,全數獲得批准。事實上,美食車參與的自選活動性質多樣化,包括大型音樂會、嘉年華會、美食節、大型比賽活動,例如網球賽、賽車、帆船賽、跑步競技、慈善步行等。當中更有在私人處所內舉行的活動,例如在高爾夫球會和鄉村俱樂部內舉行並領有牌照的公眾活動。美食車營運者與活動主辦機構的合作形式亦多樣化,有些機構以承包團體餐形式聘請美食車提供食物給活動參與者,有些機構不收取美食車的服務費,只要求營運者自行安排電力在現場營運。美食車營運者可按照自己的商業考慮決定是否參與那些活動。

  我們會繼續考慮在可行情況下物色其他新場地,包括研究讓美食車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旅檢大樓附近服務遊客,以及研究進一步的優化措施。

註一:該美食車在二○一七年十二月才開業。

註二:自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起,香港科技大學在平日提供一個停泊位供美食車營運。該停泊位會於暑假和寒假等日子關閉共約四個月。

註三:香港科學館自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納入先導計劃,提供一個停泊位供美食車營運。農曆新年首兩天和香港科學節舉行期間,停泊位將關閉共約一個半月。

註四:自二○一七年六月六日起,科學園在有合適活動舉辦當日提供一個停泊位供美食車營運。截至二○一八年十月,美食車曾在該處舉辦的九十項活動上營運了八十天。

註五:自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起,亞洲國際博覽館在有合適活動舉辦當日提供兩個停泊位供美食車營運。美食車至今曾在該處舉辦的四項活動上營運了八天。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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