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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推廣使用電動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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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答覆︰

問題:

  政府自去年四月一日起削減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優惠,由以往全數豁免下調為設有97,500元的上限。該措施令首次登記的電動私家車數目銳減,由實施前六個月的4 294輛急降至實施後17個月的300輛;然而,首次登記的燃油私家車數目,則由該措施實施前六個月的19 382輛,上升至其後六個月的21 345輛。另一方面,全港公共電動車充電器中,約四成是充電速度較慢的標準充電器。截至今年八月,少於百分之二的私家車是電動私家車。就推動電動私家車普及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恢復全數豁免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政府於今年二月底推出「一換一」計劃,讓銷毀舊私家車並購買新電動私家車的車主可獲較高的首次登記稅寬免額,政府至今接獲、批准及拒絕的申請宗數分別為何,以及部分申請被拒的原因;鑑於有批評指該計劃的申請條件嚴苛,政府會否檢討該計劃的成效並放寛申請條件;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在未來兩年內全面提升公共充電器為中速或高速充電器;如有,預算開支、工作時間表及具體計劃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繼昌議員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政府一貫的政策是鼓勵市民盡量使用公共交通;但如有需要購買私家車,我們則鼓勵他們選購電動車。

  在訂定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寬減時,政府認為一方面要避免促進私家車整體數目增長,造成交通擠塞及令路邊空氣污染惡化;但另一方面可以適當地鼓勵購車人士在購買私家車時選擇電動車。政府考慮了上述兩個要素、電動車的技術發展、市場環境、道路交通狀況和持份者意見後,決定於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繼續為電動私家車提供上限為97,500元的首次登記稅寬減,同時推出新增的「一換一」計劃。合資格的現有車主購買新電動私家車並銷毀其合條件舊私家車,可獲較高的首次登記稅寬免額,上限為250,000元。

  電動私家車的技術正不斷發展。市場上已有一些價格相對較大眾化的電動私家車,售價未連首次登記稅由約24萬至40萬,而實驗測試續航力達280公里至400公里,能滿足本港一般駕駛人士每天只行駛數十公里的需要。在「一換一」計劃下,在本港出售的15款獲運輸署類型核准的電動私家車型號中,大部分型號,即八個,都可獲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一換一」計劃會有助鼓勵更多車輛製造商推出不同類型尤其是價格相對較大眾化的電動私家車,令電動私家車在港能更為普及。

  政府會如期在現時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安排完結前,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檢討有關安排,現階段並無計劃改變既定安排。

(二)符合「一換一」計劃的舊私家車在香港首次登記最少六年,車主是該車輛的登記車主連續三年或以上,以及該車輛在取消登記前的24個月期間須有最少20個月領有有效車輛牌照;有關措施的目的是避免有人從外地或二手市場搜集大量舊私家車參與計劃從中圖利。資料顯示在「一換一」計劃於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完結前,能符合「舊車已首次登記六年或以上」和「車主擁有車輛連續達三年或以上」兩項條件的私家車總數目約為47萬輛,佔現時整體私家車總數約四分之三,並非少數。政府現時並無計劃更改計劃的申請條件。

  截止本年十一月底,運輸署合共接獲274宗「一換一」計劃的申請,當中268宗獲批、三宗申請遭拒絕和餘下的三宗申請正在審批。運輸署拒絕的三宗申請,其中一宗因舊私家車在香港首次登記不足六年,而另外兩宗則因不符合舊私家車須有最少20個月領有有效車輛牌照的條件。

(三)就電動私家車的充電安排,政府的政策方針是車主應在其居所、辦公室或其他適當場所,為其車輛作日常充電;而公共充電網絡主要是輔助設施,在電動車車主駕駛途中偶有需要時為其電動車補充電力,它們並非亦不能替代日常充電的設施。

  香港地方相對細小,私家車一般每天只行駛數十公里。中速充電器在一小時內為電動車補充的電力可讓其多行駛最少30公里,作為輔助設施已可滿足電動車在偶有需要時補充電力。快速充電器的安裝費用昂貴,而且供電要求高很多,部分建築物未必能承受其電力要求,故此現時公共充電設施會以中速充電器為骨幹。

  政府在過去數年已陸續將在運輸署及政府產業署開放予公眾使用的停車場內的標準充電器提升為中速充電器。除了61個位於會拆卸的運輸署停車場內,以及一些同時兼備標準及中速功能的充電器外,所有運輸署及政府產業署開放予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的標準充電器已提升為中速充電器。兩間電力公司也會將現有供公眾使用的標準充電器逐步提升至中速充電器,及安裝多制式的快速充電器。電動車供應商亦積極在公眾地點增加其代理型號電動車的充電設施。

  隨着電動私家車數量上升,政府正在檢討電動私家車充電配套設施的有關政策和措施,包括積極考慮在政府停車場增設充電器。

  多謝主席。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