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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兩間餐廳排出過量煮食油煙造成滋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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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荃灣路德圍的麗園及名棧京川滬拉麵小籠包排放油煙對附近居民造成環境滋擾,分別於十月二十三日及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一萬六千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執法人員今年一月調查一宗食肆油煙投訴時,發現該兩間食肆排放過量煮食油煙,影響附近居民。環保署遂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有關食肆於限期內消減煮食油煙及氣味滋擾。兩間食肆在限期屆滿後仍未有採取有效改善措施,仍然排放清晰可見的煮食油煙,違反通知書的要求。環保署遂向有關食肆作出檢控,並繼續跟進有關個案。該兩間食肆的排放情況於本月已大為改善。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飲食業經營者在收到法定通知後必須遵從規定,在指定期限內採取有效措施消減煮食油煙排放。如不遵從法定通知,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提醒飲食業界人士,必須為食物業處所廚房妥善設計及安裝有效的空氣污染控制設備,及安排有經驗的技術人員作定期清洗、檢查及維修,以確保不會排放可見的油煙或氣味,以免造成空氣污染或對公眾構成滋擾。 
 
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5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