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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辦取締非法銷售無線電干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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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深水埗對兩名無線電商進行突擊執法行動,他們涉嫌銷售在香港嚴禁的非法無線電干擾器。在這次行動中,共檢獲六台這類懷疑非法器具,另有兩名人士被帶返警署協助進一步調查。

  通訊辦發言人表示:「無線電干擾器通過發射與受影響無線電器具相同操作頻率的無線電波,旨在干擾甚至阻礙相關無線電通訊,而這類干擾器不會獲發牌在香港使用。儘管持牌無線電商獲通訊事務管理局授權,可根據《電訊條例》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管有及經營無線電器具,但出售無線電干擾器給任何本港人士,即屬犯罪。」

  今日的行動是通訊辦在進行定期市場偵察後,針對涉嫌銷售非法器具行為所採取的執法行動。發言人補充說:「我們隨時準備好根據《電訊條例》執法,一旦發現任何非法銷售無線電器具的行為,即會果斷地採取行動,予以取締。」

  根據《電訊條例》,任何人在香港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包括無線電干擾器)及/或故意使用該類無線電器具對合法無線電器具造成有害干擾,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前一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後一項罪行則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強調:「銷售、管有和使用無線電干擾器均屬犯罪。由於干擾合法無線電通訊可能引致非常嚴重的後果,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5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