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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記者會答問全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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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你好,林太,想請問有關土地房屋供應問題。第一是看到你今次《施政報告》提到增加公屋比例,是否變相其實私樓供應會減少?是否無可否認地最終都會令私樓樓價繼續「企硬」甚至飆升?第二個問題是看到今次《施政報告》都很着重在公屋方面解決問題,但是對於一些收入稍為高的中產,他們買不起樓、沒私樓,也沒資格買資助房屋。過去聽到社會有一些聲音,譬如說減低印花稅、放寬按揭,甚至你自己本人都在立法會說過可以檢視一下限制非本地居民買樓這些政策,但見到今次《施政報告》這些一點也沒提過。有甚麼措施可以幫到這些市民買樓?他們怎樣可以置業?為甚麼《施政報告》完全沒一些措施去幫他們?謝謝。
 
行政長官:如果現在供應不夠,我真的神仙難變,你剛才的問題都是從這個角度,如果沒供應的時候就沒有,所以現在一定要增加供應才能夠滿足市民的訴求。但有一段時間社會上又感覺到有供應也買不起,居屋都一萬元一呎,有供應都買不起,又供不起樓、又賺不到首期,這些問題大致上在一年之間我解決了,是嗎?我解決了,你「買得起」、「供得起」,證明了,但是沒供應,我袋裏沒供應可以盡快,不是沒有,但不夠多,所以接下來的工作是不斷去增加供應,撥更多地去建公營房屋。你又擔心私樓,所以在房屋的問題是no-win situation,我很難滿足這麼多要求。唯一滿足到是不斷增加土地、不斷建造房屋,等到不會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我們可以回復大家都可以安居的狀況。對於你說檢視那個政策,如果你是指一些「辣招」,我剛才已經說了,今日是難以可以隨意撤回這些措施,因為正如你所擔心,會令私樓更飆升,而且利息上升軌跡已經出現,可能對樓市本身都有一些影響。但在按揭成數或有否方法從按揭方面去幫,財政司司長也是這個說法,他也會繼續研究。
 
記者:想問其實現在報告都提及超過15萬長者正輪侯公屋,其實一直都在說現在年輕人輪候公屋的時間都超過31年,但是政策大部分都是一些出售的資助房屋,政府是否忽略了這班年輕人的訴求?以及政府是否已經沒有新招處理一些迫切的住屋問題?因為大部分政策之前都已經說過。另外是填海方面,現在增加至千七公頃,已經多過之前所說的千二公頃的短缺,其實是否已經可以取代其他具爭議性的土地選項,譬如哥爾夫球場?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你可能說得太快而說錯了,現在不是有15萬名長者輪候公屋,15萬是那些有家庭和非年輕的長者人士,即是不需要計分那些,因為我們經常說有27萬多的家庭輪候,其實有兩條隊的,如果你是屬於家庭的申請人或長者申請人,就是我們真的承諾盡量三年上樓,雖然現在做不到,現在要5.3年。另外那些是非長者單身人士,便沒有辦法可以承諾了。因為如果你要排優先次序,當然是有家庭、有小朋友、有老人家那些會優先。所以你說究竟對於這些非長者單身人士,特區政府是否不關心他呢?那又不是的。因為我提出的「三業三政」其中一個「業」就是置業,當然包括住房,所以我們亦在繼續建設青年宿舍,亦有一個新措施,就是首次讓整幢工廈可以改裝,因為工廈樓面面積比較大,如果整幢改的話,隨便一幢便可以提供幾百個單位,我們會透過運房局轄下一個過渡性房屋的專責小組去幫助這些有興趣改裝整幢工廈作為過渡性房屋的業主。
 
  另外有一件事我不知道反應會如何,但都是比較創新的,就是房委會有些寬敞戶,全部都是長者,大概有逾15 000個長者寬敞戶。情況是這樣的,大家可以了解,譬如我們小時候五人、六人住一個公屋單位,長大後成家立業陸續搬出去,於是便剩下一老或兩老。但礙於我們對於長者的關懷,亦不想迫他們調遷,那他便繼續住在一個相對寬敞的公屋單位,而且一般都是在市區的,因為以前的公屋在市區。所以如果想到一個方法騰空這些面積比較大一點、在市區的公屋單位,滿足現時正輪候、家庭人數比較多的家庭,都是一個好的做法。但我不想看到任何要迫的情況,即是如果要迫老人家的事我都不想看到。所以今次房委會或房屋署設計出來的是一個優惠,是一個很嶄新的優惠,就是我們會找一些比較新的、小的細型單位,或特別裝修一下這些小型單位,問問這些寬敞戶的長者是否願意搬去那些小單位,騰空現在比較舊的、大一些的大單位。如果他肯的話,他以後不需要再交租,免費住在這些單位。作為一個創新的措施,我們希望嘗試可以騰空多一些大型些的出租公屋單位以滿足現在正輪候的15萬家庭。
 
記者:林太,想問二十三條的問題。你剛剛都說過去一年發生甚麼事大家可能都知,你可否具體說?因為不想理解錯誤你的意思。第二個問題就是你剛剛都答到,土地小組你沒忽視,但其實現在的「明日大嶼」其實與之前的東大嶼僭建了700公頃用地,即是你怎樣向市民說這700公頃用地怎樣多出來?而你《施政報告》其實有說棕地,但其實亦有說新界北,為何沒有交代粉嶺高爾夫球場的事?第三個問題都想問,你這份《施政報告》其實比較多一些長遠措施,你怎樣說服市民那27萬輪候公屋的人短期有甚麼措施?例如你說過渡房屋有幾多個單位,即是你將萬多個私樓變公營房屋,但其實你怎樣幫他們快些上樓?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基本法》二十三條我已經答了很多次,過去十二個月發生的事你們作為傳媒比我更清楚,大部分都是你們報道,所以我不打算重複。至於土地小組和我今次工作的關係,我剛才已解釋了。土地小組有18個選項,我今次說的四個工作,我看不出有任何衝突,例如我們的「明日大嶼」,我們未停過規劃大嶼山,我們甚至二○一四年申請過撥款做大嶼山,所以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我不可以說有人討論中、有不同意見,我們不做。我們成立了辦事處,我們都要做。但你說填多了,因為我們聽到的意見,我自己亦同意,其實我們需要更多土地,如果你留意我在前面說其中一個原則,我們開拓土地的決心是包括建立一個土地儲備,唯有香港有一個土地儲備,我們才能不錯失未來的機會。我可以跟你說,今日我作為行政長官,差不多每個月也有人想見我,海外的大公司、科研機構或一些創新行業都想來香港發展。它問有沒有地,沒有地,沒有地便不能談。它不是要優惠地,而是有沒有地,會否拍賣一些地專門做商業、工業、再工業的工作,真的沒有。所以我覺得能夠為香港建立土地儲備是非常重要。正如我們在「明日大嶼」的講法,如果有了這一大片土地,我們可以理順現在在市區裏比較擠迫和住得很細和很舊的房,有這機會為社會、社區有一次更新的工作,令整體,不只是今日等上樓的,今日住得比較擠迫的家庭都有盼望,會有更好的居住環境。
 
  至於有些選項真的很有爭議性,例如你提到粉嶺高爾夫球場,例如提到郊野公園的邊陲,是很有爭議性。所以我等,我現在等土地供應小組年底交的報告,然後再檢視情況是怎樣。沒錯,我很緊張現時有27萬人的申請輪候公屋,但正如我所說應該分開兩個組群,但沒有樓、沒有地,我真的沒有魔術棒,所以有時你說我們沒有做短期措施,我都要有stock才可做,你都沒有,但在沒有之餘,上一屆政府都很努力,有人形容上一屆政府「揼石仔」,每塊地「揼」出來──改用途,本來是花園就變住宅,本來是不知甚麼就變,但現在去到一個地步是這些「石仔」越來越難「揼」。現在還有210幅要改的土地,我可以向你說,大部分都很有爭議性,大部分你問區議會都不願意,等於馬料水填海都不願意,所以我都不夠膽提馬料水填海。這件事不可能即時,但如果能夠即時做,我們都去做,所以活化整棟工廈是即時可以做到,如果有工廈業主同意,是可以即時做到的工作。
 
記者:林太,其實想問第一就是《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和第8條要擴大至適用特首,到底有否時間表?因為你只是說盡快,但好像仍未解決,你會處理到何時才涵蓋特首方面?另外,想問「明日大嶼」的填海其實都要到二○二五年才做好填海工作,然後首批單位都要到二○三幾年才可以落成得到,到底有否預計到可能會面對司法覆核的情況,令到這些時間再推遲?謝謝。
 
行政長官:有關《防止賄賂條例》第3和第8條的情況是一樣,我們都會盡量爭取可以做,所以在《施政綱領》裏亦繼續包括在內。有關於「明日大嶼」的時間,現在說出來,我們都是,至少我本人都希望可以加快,所以在這單張內,我們亦有一個括號,指再研究一下可否應用科技或精簡程序,這是想做快點,但肯定有人想我們做慢點或做不成,過去一段時間發生了很多次。司法覆核令港珠澳大橋延誤了超過一年。另外我經常提及灣仔警署地皮在「曬太陽」亦因為司法覆核在進行,所以我只能夠呼籲社會、呼籲那些現在反對填海,但其實沒甚麼理據反對填海的人,都為香港未來着想,不要以個人喜好凌駕於27萬正等待上公屋的家庭,很多小朋友的健康成長受到居住環境惡劣影響,放行我們這個「明日大嶼」。「明日大嶼」是一個可持續發展,我可以承諾我們是用最環保、最可以保護到海洋生態的方法去做,亦經過了很多專家、我們政府的專家、智庫聘請的專家看過,從各方面來說,這地方是適合填海的。如果不做這工作,我恐怕我們有愧於下一代。
 
記者:想問是否有時間表?
 
行政長官:已經說了。
 
記者:你好。林太,想請教「明日大嶼」方面。現時說正研究交椅洲、喜靈洲附近填海1 700公頃,建造多個人工島。但其實上次颱風山竹襲港後,已經有氣象學家說如果在該處建人工島是逆天而行。其實政府有否評估過如果水位上升等等帶來的風險?這個決定是否逆天而行?以及為甚麼「明日大嶼」的統籌辦事處要直接向特首負責?領導這個處的官員是甚麼職級?為甚麼可以繞過司局長直達特首?你又會否視「明日大嶼」這件事是你自己的政績工程?如果既然由你親自統領的話,又會否計劃做多一任特首親自落實這個填海?
 
行政長官:第一,我們做任何工程都會全面評估才會做,我們不會瞌着眼明知道有風險都去做,但風險是可以經過評估後去管理、裝備。如果我們擔心這樣、擔心那樣的話,那甚麼都不用做,所以希望大家都用一個科學眼光來看待。
 
  至於「明日大嶼」成立的統籌辦事處向我直接負責,這是現時構想的初階。因為在「明日大嶼」的初階去推進的過程中,可能很多需要高層次來處理,所以與其放在一個局,經過局長、司長,然後問特首覺得如何,我就覺得應該有一條直線,可以由特首來督導。當然,在這個辦事處和督導工作,相關的司局長一定會參與。這個與今日我去親自督導創新及科技沒甚麼分別,我亦沒有繞過楊偉雄局長,他的局擔任我親自督導的委員會秘書處,但有親自督導,大家會覺得這十二個月來創科發展真的快了很多。我在今次《施政報告》就着去年《施政報告》八大範疇全部都有根有據地匯報了我們的工作進展。剛才我回答另一條問題已經說過,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後的事情一定不會影響我今日在本屆政府的任何施政。
 
記者:你好,林太,想問「對沖」和工廈過渡性房屋。「對沖」方面,原本最先取消就說79億元的補貼,到《財政預算案》就150億,現在去到最新是293億,這個是否最終定案,不會再增加?會否令人擔心比原先79億的預算高出差不多三倍,是慷納稅人之慨?另外,過渡性房屋方面,剛才都幾次提到,但看到《施政報告》其實又不算很具體,究竟會有多少單位預計會推出?當中規管的那些單位會怎樣改建?改建成甚麼形式?是否真的能配合那些「劏房」居民,抑或改建一些比較大的單位,「劏房」居民根本負擔不來?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強積金「對沖」是事在必行,我的立場非常堅定,過去無論擔任政務司司長、行政長官,我都是一貫看法。因為當我們說我們很關心基層市民退休保障的時候,強積金無論你喜歡它也好、不喜歡它也好,都是一個雙方供款退休保障的重要一環,所以怎樣能令這條支柱至少是「穩陣」,是責無旁貸的。經過多輪討論、諮詢,好像我今早發言說,不要再拖,決定了就實行。今天提出的方案是終極方案,政府不會再妥協。事實上我知道有人在罵政府,正如你剛才所說慷納稅人之慨或太偏幫商界,但它有它的歷史背景。事實上,真的有歷史背景,就是當年,現在說回歸前,不知道是否因為政治理由就急急推出一個強制性公積金,但是由於當時有很大的反對,急急承諾「對沖」,以致現在要解決這問題。所以我覺得能夠用290多億元便解決了「打工仔」長期被困擾的議題,讓香港可以向前行都是值得的,不可能再優化方案,這是終極方案。
 
  至於過渡性房屋,因為很多需要相關業主提出,我們只是說我們會促成、我們會幫助、我們會配合去做好這件事,所以現在難以評估究竟可以有多少單位。但是運房局已按着今年六月我公布,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主動接觸一些業主或主動找一些看到可能可以轉樓的地方去做,譬如最近我知道理工大學有個組織亦找到四個地點都可以轉做過渡性房屋,我們的同事都正和他跟進。工廈轉做房屋的過程,當然我們是希望亦要求是轉做一些適合現在改善居住環境惡劣的居民,不是幫助他們轉做一些很大間penthouse這類。這個潛力是有的,因為正如我所說,工廈板塊的樓面面積比較大。如果你們行經九龍灣,其實有一間工廈是透過上一期工廈活化政策改做酒店,如果能夠改做為酒店,亦能改做為過渡性房屋。如果酒店是200呎,那麼過渡性房屋可能都是200呎左右,但當然你說租金如何,這細節我們會跟進。
 
記者:林太,你好,留意到今次這份《施政報告》在良好管治章節裏有一part叫做中央與特區關係,這個去年你是沒有的,在當中除了提及到特首「雙負責」制,以及重申特區政府對「港獨」零容忍之外,當中都有相當篇幅提及中央的支持及與內地的合作。其實這些做法,你可否解釋為何為在這裏寫這東西?其實會否是為了要和中央交心、換取中央的信任來謀求連任?這是第一。第二,就是坊間有說法指你的上一任梁先生有可能捲土重來,你有否覺得受威脅?或者是另一方面反而令你覺得鞭策你更努力工作以爭取民心?謝謝。
 
行政長官:我再簡單重申一次,所有在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你們預測會發生的事、不會發生的事,與我今日做行政長官為社會做事是完全、完全沒關係。為甚麼要在這次來闡述中央與特區關係,就是我剛才都說了,在「一國兩制」之下要成功,我們都要清楚怎樣處理中央與特區關係──無論在「一國」或「兩制」方面;而這關係亦是有憲制關係、有經濟關係、有民生關係,所以在中央與特區關係那幾段裏,其實很多是有些經濟、民生,譬如說提到粵港澳大灣區,本人現在可以進入一個領導小組做成員,談到為便利港人在內地學習、就業、居住推出了很多便利措施,談到我在各個省份建立了合作平台,都是很「正路」的事情。我看不到你為何有一些怎樣的揣測。你還有甚麼問題?
 
記者:……
 
行政長官:我剛才說了,二○二二年六月之後發生的事和我現在的工作無關。不過既然你提到有一些標題去年沒有,今年有;又有一些標題去年真的沒有,今年有。一個是動物福利,剛才說了;一個就是我們如何看性傾向,所以大家可以參考那幾段新加的文字。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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