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記者會答問全文(三)
*************************
記者:首先想問東大嶼,其實預計整個計劃的填海成本是多少?另外,《施政報告》有說引用《社團條例》採取行動是一個有力的說明,想問其實是否為二十三條鋪路?另外,報告都有說政改不可以罔顧現實,想問其實現實層面重啟政改的難度在哪裏?會否有一個時間表?
 
行政長官:第一,好像我剛才所說,因為「明日大嶼」是一個很長遠的工作,所以目前我很難具體告訴你成本,但是稍後,如果你要我們提供一些平均成本價,今日做填海是如何,或許可以,我的可持續大嶼辦事處處長坐在這裏。不過,我又要這樣說,我們現在正研究一些新的填海方法,我都不是很滿意舊的填海方法,無論是成本、影響海床,以及時間,可能你待我們研究一下有沒有新科技來做填海才能解答你的問題。
 
  第二方面,關於在《施政報告》裏提到引用《社團條例》,這只是說回事實的陳述,因為大家都知道那個個案是有機會去上訴,而下一個上訴的機制是我會同行政會議,所以我並不能夠再進入去評論,但是我在此重申,《施政報告》說的只是事實的陳述。
   
  第三,《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即普選行政長官的工作有多難,我想大家都知道。這個工作有多難,就是令到在22個月我作為「政改三人組」的政務司司長,根本很少空間再去處理其他事情,別說還有79日的佔領行動,令香港整個社會差不多癱瘓。所以,這樣難的工作,今日事實上難以告訴你有甚麼時間表。
 
記者:林太,你好。剛才你都提到二十三條因為過去十二個月發生了一些事令你不能沿用去年的說法,其實這些事具體是些甚麼?是否就是因為這些事令你可能在二十三條立法有一些政治壓力,令你樹立「一國」的意識,為將來立法鋪路?第二,就是如果你在今屆任期做不到的話,會否成為你將來競選連任其中一個指標?你有沒有一個任務,一定要在任內完成二十三條立法?以及你都提過要「拆局」,上任至今究竟進展如何?會否都是做不到?謝謝。
 
行政長官:拆甚麼局?
 
記者:運房局。
 
行政長官:第一,就是《基本法》二十三條,鑑於我剛才說現在進入可能上訴,我不會詳細說,但是你說過去十二個月發生甚麼事,我以為大家也看到發生甚麼事,亦沒有甚麼政治壓力,因為《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真的寫在《基本法》,所以誰做行政長官都有這憲制責任要盡量創造一個環境去做。但樹立「一國」的意識日日都要做,因為「一國兩制」的成功既要維護「一國」,亦要尊重「兩制」,所以過去一段日子本屆政府在樹立「一國」的意識或加強市民對於憲法、《基本法》,甚至國家安全的認識的工作,我們有做,例如一些研討會或推廣工作。
 
  第二方面就是任期。我的任期至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所有任期以後的事,我現在沒有想,亦不會將其放入我今日為社會做事的考慮方面。
   
  第三,運房局的問題是不簡單的。事實上,我的寫法是我聽到很多意見指運輸及房屋局實在壓力很大、工作量很大,所以將其分拆都有很多人支持,甚至在議會裏,如果你叫我今日數票,議會會否通過分拆運房局,我相信會通過。但是我都不急於立即做,所以現在沒有時間表,我會稍後與幾位局長,因為牽一髮動全身,不可能只將運房局的運輸、房屋拆成兩個便做完,這個拆出來的房屋,它和土地、規劃、樓宇的關係是怎樣?運輸方面,是否繼續做海、陸、空或只做陸路交通運輸,有一連串問題。但今日,尤其是運房局局長,他真的已經忙得連我有時想見他的時間也沒有,所以現在再叫運房局局長和他的同事主理改組的工作,可能令他們百上加斤。考慮到這一點,我會將其放慢一些,但在這屆不會當這件不是事,這件是一件事,因為我不想到下一屆又急於選行政長官,又要改組,又要在三個月內到立法會,是做不成的。所以,如果長遠而言,分拆運房局,房屋和土地規劃放在一起更加有理順的功能,我都會爭取在本屆裏先將其落實。
 
記者:特首,你好。有兩個問題,第一,就是想問問特首,今早你在發言時提到要堅守「一國」原則,要加強「一國」意識等等,但卻不覺特首特別提及着重「兩制」。其實大家理解「一國兩制」是香港與內地會有一定的區隔,至少可以保持香港國際城市的特色。今次馬凱事件,國際社會和很多香港人都會覺得是否香港與內地已經沒有甚麼分別?其實想問特首,「兩制」究竟你自己如何看那底線及原則?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想問「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因為這是一個新推出的計劃,外界早前很擔心公私營合作會否導致大家所擔心的所謂官商勾結的問題,這事是否可以透過你現在訂出的方向、原則可以釐清大家的疑慮?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個問題,其實你認真看看這本《施政報告》或今早的發言,充滿了對於「兩制」,特別是香港自己那一制的重視,譬如我一開始便說這次《施政報告》是立足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之下的獨特優勢,最獨特的就是我們自己的制度。第二方面,我強調司法的重要性,這個亦是我們「兩制」自己那一制的優勢。第三,我說我接待很多國際組織和外國官員,這個亦是「兩制」,因為我並不是一個普通的內地官員,我是一個有自己制度,在「一國兩制」下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所以接觸這麼多國際組織,出席國際會議,代表香港說項,全部都是「兩制」,所以希望你可以看得全面點。每一次香港有些比較特別的事發生,我也感覺在海外會對香港有一點負面看法,亦正正為此,我不斷在我的日程裏,雖然日程很繁忙也爭取自己親自去到外地,去見當地國會、高級官員、傳媒解說香港情況,這些工作我會繼續做。
 
  至於在土地供應方面提出的一個方案,就是「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你應該看到,我在《施政報告》中為這工作訂下了一些方向和原則,要求發展局局長制訂一套可行方案。我相信這四點原則,都可以釋除公眾疑慮──第一,就是當中不少於六至七成,因為我們給他參加這個計劃,從而增加了樓面面積用來建屋,六至七成要歸政府用來興建公營房屋給市民入住。第二方面,就是沒有補貼,他要付足市價,即是剩下那些他需要全部付足市價,包括私營房屋或商業配套。第三,他亦要做足程序,在過程中唯一如果要增加一些基建,擴闊道路讓他的地積比可以多些,這工作我們很願意做,就是在補地價方面扣減。第四,最重要的是有一個公平、公開、透明的機制,甚至是由一個委員會審視過才交給行政會議。有了這麼多保障,我希望都可以釋除公眾疑慮。在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五個月的諮詢,事實上很多人提出,該處明明有地,有達過千公頃土地,看來亦可以建屋,因為已經有道路,為甚麼不去爭取、去釋放,用的字是「釋放」,去「unlock」這些私人擁有的土地用來興建房屋。但當然如果你「釋放」的全部只用於私營房屋,不用說市民不願意看到,我也不願意看到。我這麼多工作要做,我為甚麼要為這些私人發展商去「釋放」大量土地來讓他們建屋,所以一定要設計這個「土地共享」的計劃。
 
記者:想問二十三條,因為《施政報告》都有提到探討正面處理二十三條,可否進一步解釋怎樣做?會否好像坊間有一些聲音說成立具代表性的平台共議?以及都有民主派覺得有一個真普選才可以談二十三條,會否考慮先推動政改作為正面處理二十三條的方法?以及創造一些有利條件的時候,記得去年同一個場合,林太都被問到有甚麼有利條件,林太你就說笑說得到整體議員最基本的尊重或者都會啟動立法程序。事隔一年,林太你有否感受到這份尊重?
 
行政長官:第一,就着《基本法》二十三條,我能夠和大家分享的已經寫在《施政報告》裏,暫時沒有時間表。下一步怎樣做,都要聆聽社會意見。至於有人把二十三條和四十五條,即是說普選行政長官掛鈎,又是不怎看到為甚麼要這樣,從字面上都不應該這樣解,字面上《基本法》二十三條說要本地立法去做一些事情,即是其實應該馬上做,澳門特別行政區就馬上做了;但是去到《基本法》四十五條是最終的目的,可以是10年後、可能20年後、可能30年,所以現在還倒轉說要四十五條先於二十三條,似乎邏輯上都不太說得通。
 
  至於我和立法會的關係,我今日都花了一些篇幅說。我已經很努力,我認為我已經很努力,無論在尊重他們、多出席立法會、回答提問,而且每項都跟進,139項事情──我有一個checklist,我每項都跟進,可以做我一定做。而提出的例子,25億元去維修舊樓的電梯只是其中一項,其實還有很多其他都做,譬如動物福利,大家都知道動物福利是哪些議員提出。動物福利在《施政報告》都有兩段,而警務處很配合,在動物福利方面都願意多做一些在地區保護動物、免動物被殘害的工作。有人說跳探戈都要兩個人,拍手都要兩個手掌,我已經盡了我最大努力,我等待立法會議員回應。
 
記者:想林太clarify一件事,因為剛才你說到二十三條和四十五條的關係,你說字面上如果要將四十五條先過二十三條,好像看字面不太合邏輯,想clarify你的意思是否你的理解《基本法》的字面應該要做了二十三條才會有普選?第二個問題都是關於「一國兩制」的,英國外相就出了一個聲明,就說馬凱那件事對「一國兩制」框架構成了更加大的壓力。基於你都很強調要提出「一國」的概念,但是亦說自己很重視維護「兩制」,在外國這樣的看法下,你會如何可以顯示給其他人看你仍然很努力維持「兩制」?謝謝。
 
行政長官:第一,《基本法》二十三條和四十五條,你看《基本法》的文字,我不需要再說一次,它沒直接說甚麼先、甚麼後,但是《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於普選行政長官是清楚說不是一開始《基本法》生效便普選行政長官,是達致最終的目的,我們在做政改的時候,都嘗試說服社會或立法會,其實已經很好了。如果可以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即是回歸二十年,香港便能達致最終的目的已經非常好。但《基本法》二十三條維護國家安全看來便不應該等,維護國家安全的事應該立即做,不過礙於香港的現實情況,現在我亦沒有一個時間表可以怎樣做。我對於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由上任到現在都是這樣說,是非常堅定的。這亦不單單是一個個人承諾,而是為了香港穩定繁榮發展,我們必須要維護「一國兩制」,但是「一國兩制」既是要重視「一國」,以「一國」為本,我們亦尊重我們自己的「兩制」,維護「兩制」,這些工作我們會繼續做。

(待續)
 
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