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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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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十五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李偉民為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主席,任期由二○一八年七月一日起至二○二○年六月三十日,為期兩年。
 
  李偉民為資深事務律師,在港執業超過三十年。他現時擔任香港藝術發展局副主席,多年來亦積極參與本港的社會、文化及公共事務。
 
  政府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李家齊過去對審裁處所作的寶貴貢獻。
 
  審裁處由一位主席、十五位醫務成員、十五位社會工作成員、及十五位具備適當的行政或臨床心理學經驗或知識或其他有合適資格或經驗的人所組成。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的成員名單載於食物及衞生局網頁(www.fhb.gov.hk/cn/committees/mhrt.htm)。
 
  審裁處根據《精神健康(修訂)條例》於一九八九年成立,功能是根據《精神健康條例》(《條例》)第136章,審視由被強制羈留在精神病院或強制接受監護的病人所提出的申請,以及決定該等病人是否可根據《條例》而獲釋。
 
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