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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選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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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琼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的答覆:

問題:

  政府於去年十一月發表《有關選舉安排檢討的諮詢文件》,就包括投票時間在內的三個與選舉有關的議題進行公眾諮詢。諮詢報告已於上月公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市民認為目前投票和點票時間過長,對社會、選民及候選人造成影響,但諮詢報告建議維持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的投票時間,當局有何措施減輕有關影響;

(二)鑑於政府在諮詢報告中表示,會研究作出安排,令需於投票日擔任票站工作人員及需輪班工作的公務員可以提早投票,以及令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在內地工作或居住的合資格選民,可以提早在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投票,該等研究可否盡早完成,以便有關安排可於二○二○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實施;及

(三)會否檢討立法會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席選舉的點票安排,例如參考地方選區的點票安排,在投票結束後隨即把投票站轉換成點票站即場進行點票工作;會否研究在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引入電子點票的可行性;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慧琼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去年十一月發表《有關選舉安排檢討的諮詢文件》,就三個與選舉安排相關的議題進行為期近七星期的公眾諮詢。有關公眾諮詢已於去年十二月底結束。在整理和分析收到的意見後,我們已於今年五月中發表諮詢報告,以載述是次諮詢的結果和我們就三個議題的建議未來路向。

  就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的投票時間而言,正如諮詢報告提到,在公眾諮詢期內收到的書面意見書中,一些支持略為縮短投票時數的政黨指出香港的投票時數與其他國家及地區比較是最長的,縮短投票時數的好處是相關點票工作可提早進行,有助盡早於投票日翌日交還投票站場地,亦減輕相關持份者的勞累及減少對票站附近居民帶來的滋擾。另一方面,不贊成縮短投票時數的政黨及不少公眾人士指出假如提前結束投票時間,選民或會因新的投票時間與其工作時間有衝突而無法投票,或覺得投票十分不便。在仔細考慮在是次公眾諮詢接獲的所有意見及建議後,我們建議在政府完成全盤考慮與投票時間相關的議題之前,應暫時維持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現有的投票時間。

  我們會探討與投票時間相關的一系列議題,例如能否延長借用場地以設立投票站及點票站的時間、在點票過程中應用資訊科技,以及為因縮短投票時間而未能親身在投票日前往票站投票的選民制定替代方案的可行性等。我們會以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為宗旨,小心研究當中涉及的各項運作及法律問題。

  在公眾諮詢期間,我們亦收到政黨及立法會議員的一些建議,包括容許於投票日擔任票站工作人員及需要輪班工作的公務員提早投票,以及准許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在內地工作/居住的合資格選民在政府駐內地辦事處投票。在研究為票站工作人員及需要輪班工作的公務員制定預先投票安排的建議時,我們須仔細考慮如何在預先投票開始至正式投票日前,妥善儲存經劃線的正式選民登記冊文本、選票及投票箱,並規管在預先投票日進行的票站調查,以防止調查結果影響選民在正式投票日的投票意向。另外,為確保選舉在公平、公開和誠實的情況下舉行,任何非本地投票的建議安排均必須審慎研究,例如候選人及其代理人如何能有效監察投票及點票過程、運送選票及票箱來往香港以外的投票站,以及有關投票及點票期間的安排及如何應用香港的相關選舉法例及規則、過程中所涉及的風險及如何處理發生於香港以外票站的突發事件等。

  在加快點票流程方面,選舉事務處正從技術層面、工作流程及成本效益等方面,積極研究在未來的立法會選舉中,就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推行電子點票。我們曾考慮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選票點算工作可否在投票站內進行,但由於票站人員本身已需要點算地方選區的選票,而且大部分投票站必須在投票日翌日清晨歸還場地管理機構,我們認為這個方案在運作上將會有一定的困難。就區議會選舉而言,由於每個選區的選票數目相對較少,實行電子點票未必能大幅縮減點票時間,亦未必合乎成本效益,因此我們暫時不建議於區議會選舉應用電子點票。我們會繼續檢討相關流程,研究是否有空間精簡點票程序。

  如果能落實上述一系列措施,將有助及早公布選舉結果和減輕相關持份者的勞累。我們會積極研究跟進這些課題,以期最早於二○二○年立法會選舉中落實部分措施。

  多謝主席。
 
2018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