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十四題:動用外匯基金作投資用途
******************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二零一六年成立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IFFO)。IFFO的職能之一,是促進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的基建投資及其融資(基建投融資)活動。去年八月有報章報道,金管局總裁表示,正計劃透過IFFO設立機制,由金管局牽頭物色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的基建項目後,聯同其他IFFO合作夥伴進行投資。另一方面,金管局於去年九月與世界銀行集團成員國際金融公司(IFC)簽訂協議,向為新興市場而設的創新「聯合貸款組合管理計劃」(MCPP)貸款促進平台作出10億美元承諾,以支持IFC於100多個國家的項目融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IFFO自成立至今促成了多少個基建投融資項目,並按項目名稱列出擬建基建設施所在地區、投融資額,以及倡議者及投資者的名稱;

(二)金管局有否(i)動用外匯基金或(ii)透過IFFO物色項目後與合作夥伴投資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的基建項目;如有,按項目名稱列出擬建基建設施所在地區、投資方式、投資額及其佔投資組合的百分比、至今錄得的盈虧金額,以及投資夥伴的名稱(如有的話);

(三)金管局已向MCPP交付的款額,以及該筆款額的使用情況及至今錄得的盈虧金額為何;及

(四)金管局有否制訂機制監察其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地區投資的基建項目的推展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金管局有何措施確保擬投資的基建項目的倡議者在當地會履行其環保和社會責任?

答覆:

主席:

  我們就問題的四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二零一六年七月成立金管局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IFFO),匯聚主要持份者,共同促進基建投資及其融資。IFFO並非投資者,亦不會進行交易配對;而是提供平台,讓有興趣的夥伴合作聯繫,物色基建投融資機會。

(二)至(四)金管局一直積極在全球搜尋合適的投資機會,因應市場情況及投資機會,考慮投資不同的資產類別,包括與「一帶一路」相關的投資機遇。

  基礎建設是外匯基金「長期增長組合」內一項重要的資產類別。金管局一向都有謹慎的機制和程序,對每一個基礎建設投資項目進行投資前盡職審查和後續監察,項目位處「一帶一路」沿線與否並無分別。作出投資決定前,金管局會確保投資是商業上可行,並達到合理的投資回報要求,以及考慮與「長期增長組合」的整體投資組合的互補性。金管局對所有投資項目都做足前期研究工作,進行嚴謹的盡職審查,並採取適當策略分散風險。

  金管局對專責合伙人和投資項目進行嚴謹細緻的投資前盡職審查。盡職審查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闊,包括投資團隊的實力和穩定性、投資項目的財務和風險因素等。局方也會審核專責合伙人將環境、社會和管治因素納入投資決策過程的能力,並優先考慮能有合適管治和環境保護安排的地區及項目。

  在後續監察方面,金管局會與專責合伙人保持聯繫,密切留意資金提取的進度和用途以進行持續的後續監察,並定期向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及其轄下的投資委員會作出匯報。

  外匯基金的投資涉及市場敏感資料,局方恕不透露投資的具體細節。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