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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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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將於今年底展開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估計涉及880萬張身份證。入境處會採取多項便利市民的措施,當中包括安排人員直接到院舍為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到訪換證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人事登記規例》(第177章,附屬法例A)第25(e)條訂明,老年人、 失明人士或體弱人士可自行或透過代表向人事登記處處長(即入境處處長)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以獲豁免申領身份證或換領新證,證明書申請的審批準則為何;有否了解在上次換證計劃期間沒有申請換領新身份證但持有該證明書的人士,在日常生活上曾否遇到不便;若曾,詳情為何;及
 
(二) 鑑於有新界居民表示,鄉郊及離島等偏遠地區的人口眾多,而且對外交通不便,政府會否考慮調派人手,為該等地區的長者、行動不便人士及其他居民提供到訪換證服務,以及於該等地區設立換證中心或設置自助登記及身份證領取機?
 
答覆: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現正開發「新一代智能身份證系統」,並預計於二○一八年年底展開一次性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全民換證計劃),分階段邀請所有智能身份證持有人有秩序地更換其現有香港身份證。入境處將會在全港設立九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換證中心),為市民更換新的智能身份證。視乎實際的換證進度,預計本次全民換證計劃將會進行至二○二二年。
 
  我們就陳恒鑌議員的各項提問回覆如下。
 
(一) 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177A章)第25(e)條,老年人、失明人或體弱的人士如獲登記主任信納他們親身前往登記申領身份證會損害他們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便無須申領或換領身份證。這類人士可向人事登記處處長(即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免費簽發的《豁免登記證明書》。
 
  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的人士,可自行或透過授權代表(例如家庭成員、親屬、社工或住宿院舍主管等),以書面形式提供相關資料(例如申請人姓名、申請原因和健康狀況等)並提出申請。有關申請表格樣本已上載入境事務處網頁。
 
  《豁免登記證明書》的安排為有確切需要的老年人、失明人或體弱的人士提供選擇,免卻他們申領身份證的需要。獲發《豁免登記證明書》的人士在日後健康狀況許可時,可以隨時到入境處各人事登記辦事處重新免費申請智能身份證。《豁免登記證明書》的安排已實施多年,當局並無收到任何人士因持有《豁免登記證明書》而在日常生活上遇到不便的報告。
 
(二) 為了方便長者及殘疾人士等有需要的社群,入境處會在全民換證計劃中加入各項便利市民的措施,其中包括問題所述,為居住於住宿院舍的長者及殘疾人士提供到訪換證服務(院舍換證服務)。有關措施將可惠及全港約1 000多間院舍,當中包括位於新界偏遠地區,例如鄉郊及離島的院舍。
 
  對於其他居住在社區(包括在新界偏遠或鄉郊地區)的長者及殘疾人士,入境處會提供其他便利措施,包括容許65歲以下人士在前往換證中心換領新智能身份證時,帶同其65歲或以上親友一同換證,讓這些長者無須另行在其所屬年齡組別時段前往換證中心換證。此外,入境處亦會和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合作,安排特定時段,讓非政府機構組織地區的長者和殘疾人士,在其所屬年齡組別換證期間,以團體方式到換證中心辦理換證手續。各換證中心亦將提供無障礙通道及設施,方便長者及殘疾人士。
   
  各換證中心亦將設有足夠的自助領取證件服務站,方便申請人領取身份證。同時,入境處亦會繼續容許申請人(包括長者及殘疾人士)授權其親友或他人代領身份證,免卻他們親身前往換證中心領取身份證的需要。
 
  對於無法親自申請換領身份證的人士,根據《人事登記規例》第25(e) 條簽發《豁免登記證明書》的現有安排將維持不變。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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