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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排放污水至城門河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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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田大埔道沙田花園將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公用雨水渠流入城門河,負責管理屋苑的康業服務有限公司今日(五月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3,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十一月沿城門河進行主動巡查,發現沙田花園的污水處理設施不斷排出渾濁及有臭味的污水,經公用雨水渠流入城門河,造成水質污染。環保署人員隨即抽取污水樣本進行化驗,證實其大腸桿菌水平超出《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限度119倍。環保署經蒐證後,按《水污染管制條例》檢控牌照持有人康業服務有限公司。
   
  環保署發言人解釋,未經妥善處理的生活污水含高大腸桿菌水平,顯示污水含大量病毒、細菌或病原體,對公眾健康及衞生構成威脅。為保護城門河水質及保障公眾健康,環保署不時沿城門河兩岸進行巡查和水質檢測,以盡早追查污染源並阻截污水流入城門河。就沙田花園的違規排放,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已採取措施糾正屋苑的污水處理設施。
   
  發言人提醒大廈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必須妥善維修及保養其物業的污水處理設施,嚴格遵守牌照上訂明的排放標準,以防止污染環境。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規定的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