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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不專注駕駛行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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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於四月三十日完成為期一個月的全港執法行動,打擊與不專注駕駛有關的罪行,包括不小心駕駛、超速、不遵守交通燈號、酒後或藥後駕駛,及駕駛時使用手提式通訊設備。

  該項行動是警方連串交通執法行動之一,透過執法打擊違例行車事項,以減少交通意外和保持道路暢通。

  行動中,警方發出了183張傳票和7 09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作出60宗拘捕。在發出的傳票和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4 657張涉及超速駕駛、2 151張涉及駕駛時使用手提式通訊設備、340張涉及不遵守交通燈號和129張涉及不小心駕駛。警方亦為16 728名司機進行呼氣測試,當中51名司機因醉酒駕駛而被拘捕。

  警方呼籲駕駛者必須「一心一意,專注駕駛」,並注意三大事項,包括「駕駛時勿分神」、「啟動車輛時須留神」及「駕駛時保持警覺」。警方會繼續透過持續執法打擊與不專注駕駛相關的罪行,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1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