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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未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判令而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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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昌工程國際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履行勞資審裁處(勞審處)的判令,被勞工處檢控。有關公司在今日(四月二十七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共十萬元。該公司亦被命令須經法庭向三名僱員支付尚拖欠的款項,合共約二十三萬元。

  上述公司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十四天內,根據判令支付款項予該三名僱員,涉及款額合共約二十三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法院今次的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僱員裁斷款項。」
 
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