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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答問會答問全文(四)(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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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陸頌雄議員。

陸頌雄議員:主席,究竟行政長官剛才說會就着工潮事件,就着外判問題會成立跨部門小組去研究。有工潮才如夢初醒,我覺得很失望,主席,因為其實不論本會,我們立法會在本屆開始時,由我本人提出的,要求全面改革外判制度的議案亦獲得通過。在行政長官未上任之前,我們去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已經提過要改革外判制度,乃至我們本會很多次辯論,大大小小很多委員會都說過外判制度是要改革。為何要工潮發生,政府才如夢初醒?其實我們工聯會處理過很多外判事件,包括我這數天都處理愛民邨亦正醞釀同類型的工潮。我們工聯會過去兩年來處理因為外判而衍生的遣散費的爭議,涉及974名工友,涉及金額超過1 400萬,但必須強調遣散費只是外判問題其中一件事。人工很低,行政長官,你知不知道?在價低者得,美其名是「雙信封制度」,實際是價低者得的制度之下,有7%的清潔工在轉合約的情況下被減人工,不加反減;保安更嚴重,有29%被減人工。行政長官,你過去知不知道工友的工資是低過行業工資中位數,政府帶頭拖低工資,在工友面對生活難、工作難、被剝削的情況之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陸頌雄議員,陸頌雄議員,請你提出你的問題。

陸頌雄議員:我會問問題,剛才黃碧雲說了很久,是不是?我想問政府會怎樣做?在幾方面,財政承擔方面,怎樣體現行政長官所說的理財新哲學,是否會有新的財政承擔?招標制度方面,如何真正做到「雙信封制度」,要做到在服務質素和照顧勞工權益,僱員薪酬待遇方面的評分機制要怎樣做?監管制度怎樣做?扣分制度怎樣做?短期之內,我要求政府要各個有外判部門要逐一檢視這些合約轉制情況下,是否有出現類似早前工潮的一些古惑招數,走遣散費、走長服金的情況,我希望行政長官能夠有個有力的答覆。謝謝主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多謝陸議員對於基層員工的關心。可能剛才我的發言給你印象好像我們事後孔明,現在才做。事實上我上任不久,我便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說,外判制度下基層員工的福利、權益,我們應該加強監察及做好,所以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牽頭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其實已經開始工作了一段時間,所以陸議員可以放心,我們亦會盡快完結這些工作。工作有多方面,都包括剛才他所說的,由訂定這些外判合約,你要求有甚麼服務水平、配對的人手是多少,以至於外判合約中員工的福利或遣散安排,我們都會照顧得到。另外,因為要公開、公平、公正,所以在公開招標下的評分制度亦是一個要注意的地方。但歸根究底,因為最近我都看過你剛才所說的工資,大概我們有四、五大部門都聘請達三萬八千多個這些基層員工,分別是清潔、保安和在公廁管理的員工。我覺得工資是值得斟酌要檢視。但歸根究底是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直至本屆政府,直至陳茂波財政司司長,在一段時間部門根本不能獲得足夠資源,不但不能每年有一個通脹的調整,甚至要做「0-1-1」的削減。所以部門在「無米」之下訂立這些合約,真的有點困難。所以我們要正本清源,要從資源方面提供一個足夠空間,讓它可以處理這些問題,所以司長雖然未公布二零一八/一九年《財政預算案》,我都可以說,因為好像公眾都知道,他已經為各個部門提供一個實質的增長──百分之三,除了人工外,公務員人工有自己的調整機制,我們讓他們的資源稍為充裕些,他們便可以按着我們稍後提出的新招標安排、新的合約要求來做這工作。如果需要注入額外資源,財政承擔方面我們都願意做。因為如果你從一個公共財政角度,我的理財新哲學其中一個哲學便是有些錢花了,其實你便省了其他錢。我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因失業或低收入領取綜援個案已經持續差不多八至十個月下降,換句話說香港人自力更生的精神很強。只要有工做,他願意做工。所以如果在他的工作中,我們能夠在合理權益中做得好一點,防止他掉進社會保障網,政府其實在這方面便可以節省很多錢。所以,我這一種思維希望能夠可以為本屆政府提出一些突破性點,能夠解決社會民生議題的方案。多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陸頌雄議員。

陸頌雄議員:現在行政長官說有關部門、局長已經開了工的話,我覺得他們是閉門造車。因為我們工聯會的屬會或議員約局長專門談外判問題,約了數月,現在還沒約到時間,我覺得很失望。第二,我覺得長遠來說,除了改革制度外,是否應該要減少外判,甚至取消外判?這個是政府除了外判服務外,亦外判了對工人應有的承擔。我希望行政長官除了改革制度外,亦可以盡可能削減外判的規模,甚至取消它,可以嗎?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這個便有難度,因為我常常覺得有些工作要有市場的靈活性來做,不能夠所有都放入公務員的編制。近年由於我們在很多工作上承受很大壓力,公務員的人手編制已經不斷增加,來年更是歷史新高,超過百分之三的增長,所以我不能在此承諾我們取消所有外判,所有變回公務員來提供公共服務。但怎樣善待這些外判合約員工,一定是我們關心的工作。至於你想約見羅致光局長,很容易的。他說已經給了你數個日子,請你盡快和CK聯絡,我想他可以放下其他工作和工聯會見面。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淑莊議員。

陳淑莊議員:多謝主席。我想請問特首,如果有官員向公眾或向你「講大話」,你能否包容?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這個是誠信問題,當然不會。

陳淑莊議員:主席,我已問了第一條,你不用擔心。我現在手上有一份查冊,是田土廳的查冊,就是第四間屋,即是最近鄭若驊司長那間屋,就是海詩別墅第四號屋,當中涉及有一間叫柏星發展有限公司。大家都知道,樓宇買賣涉及幾個程序:第一,就是臨時買賣合約,跟着就是買賣合約,我們叫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在查冊方面亦可以看到,跟着就會有一個叫Assignment,就是轉讓樓契,在查冊亦會有顯示,而如果有做按揭的話,很多時與最後一次買賣簽署的轉讓樓契是同日進行的,亦可在查冊中看到。我手上有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這裏有Assignment,這裏有Mortgage這麼多資料,而最重要的就是今早有報章頭條說到這個Assignment,即是轉讓樓契,最後全付二千多萬那份,指明這間四號屋有,我手上亦有這幅圖,清楚顯示間隔。這是她那間屋,四號屋所有樓層,包括有地下、有一樓、有二樓和有天台。昨日,鄭若驊司長說,是否僭建是由專業人士決定,但我手上這一份Assignment,聯同剛才同樣對她的屋的描述,同樣出現在Mortgage按揭的那份文件中。我很想問問,這些文件應該是法律人士看得明白的。我想問問,如果司長作為法律人士目測,用肉眼看過圖都知道多了一個地牢,用常識都應該明白沒有地牢,而她的簽名出現在兩份文件中。我想問問,這個是她真的很忙,連簽約也看不到?明知而簽?還是她故意不做?以及,最重要是甚麼?特首,她涉嫌有機會違反第210章第18條,即是香港法例《盜竊罪條例》,以欺騙手段騙取銀行得到金錢利益。我說的就是按揭,因為她在這一份文件當中,按揭文件當中是寫明這裏是沒有地牢。你是否能夠相信作為一位司長,連目測,一來有法律的了解、背景,簽了這兩份法律文件,她該是專家了吧?都不知道用常人目測,你看不到有一個地牢而你便簽署?你還向銀行借了二千多萬元。她是否已犯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陳淑莊議員也是大律師,所以你提到這個是否犯法的問題,就不適宜由我來回答,甚至同樣一位律師站在這裏也不應該答,因為檢控問題、犯法問題都是講證據。如果在屋宇署的調查過程中,同樣如陳議員那樣有懷疑,他們一定會作出調查,交由調查當局來處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淑莊議員。

陳淑莊議員:主席,我所說的是法律文件。剛才你請司長因為她是國際仲裁員,是很資深的大律師,是很有經驗的資深大律師。這些是法律文件,並不是在談僭建。僭建我就算當是真的,是一些專業人士,她就是這些專業人士,為甚麼在簽署時會不知道?是否因為律師沒有講解她聽?還是她明知故犯?還是她真的因為事忙而連這些字句都看不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特首。

行政長官:對不起,主席。她問的問題我沒可能代鄭若驊律政司司長回答。但我可以說的是,正如我剛才回答另一條題目,我明白社會上對於高官有更高的要求,這是對的,所以我對我的團隊亦同樣有這個要求。我亦明白在這兩三日鄭若驊司長說過的,她真的太忙,甚至是因公忘私、她並沒為意、她警覺性低,好像在今日來看,或者有人說甚麼匪夷所思、難以想像,但如果這是事實,就唯有是事實。但今日我在這裏不可以很具體回應陳淑莊議員剛才眾多的法律意見。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議員:陳志全議員,我最後警告你,如果你再在座位叫囂,我把你視為行為極不檢點。田北辰議員。

(待續)
 
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