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長遠房屋策略2017年周年進度報告》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長遠房屋策略2017年周年進度報告》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剛於上個月底公布《長遠房屋策略2017年周年進度報告》(《周年進度報告》)。以下我會就社會上的一些意見作出回應。

  《長遠房屋策略》(《長策》)是政府一項重要的政策工具。透過訂定一個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政府各部門是可以持續及早開發土地及發展房屋,滿足社會的長遠住屋需求。

  我們留意到坊間上有意見認為政府因為房屋供應量未能達標,而刻意將供應目標維持在46萬個單位。我希望在此澄清,這個供應目標是根據《長策》訂立的框架所推算,並非因應現時的土地及房屋供應量而訂。《長策》的需求推算方法,是基於客觀數據來估算各類房屋需求,即住戶數目淨增長、受重建影響的住戶、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以及其他因素。當中的推算詳情,包括分類數字及數據來源,已在每年公布的《長策周年進度報告》附件中交代。根據最新推算,下一個十年期(即2018-19至2027-28年度)的需求由二○一六年公布的45萬7千個單位輕微減至45萬5千個單位,經四捨五入後維持在46萬個單位。

  我們把公私營房屋新增供應比例維持在「六四之比」,體現了政府在增加公營房屋供應方面的承擔,同時確保私樓市場的穩健發展,以平衡整體社會對公私營房屋的需求。

  有建議指政府應調高公營房屋在總房屋供應中的比例,例如改為70:30,以解決公營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正如我們在不同場合解釋,由於土地供應有限,若進一步調高公營房屋的比例,必然會減少私營房屋的供應,對私人市場的樓價和租金形成壓力,或會導致更多人不能負擔購置或租住私人單位,這與維持私人市場穩健發展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馳。因此,我們必須小心平衡公營和私營房屋的發展。

  一如《周年進度報告》指出,上述公私營房屋供應比例,以及公屋與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反映現行政策和房屋項目,並不包括政策方向仍有待確立的新房屋項目,例如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正在檢討的「綠表置居先導計劃」(即「綠置居」),以及政府將推出的「港人首次置業先導計劃」(即「首置」)。我們會因應相關計劃的發展,並會在未來的更新工作中,按實際情況在供應目標中反映政策所帶來的最新的發展。

  公營房屋供應方面,正如《周年進度報告》所述,若目前我們所覓得的土地能順利如期推出作建屋之用,估計可興建23萬7千個公營房屋單位,跟十年28萬的供應目標仍有所落差。有意見指,政府在每年的公布中均表示十年公營房屋供應量未能達標,認為《長策》沒有進度。我想指出,《周年進度報告》所述的2017-18年度起的五年公營房屋建屋量預計達100 300個單位,與過往四個五年期相比,是持續增長。在目前缺乏「熟地」的情況下,我們的確需要更大的努力開發足夠土地達致十年建屋目標。事實上,由於首五年期的建屋計劃已大致確定,新增的供應量大多會在第二個五年期落實。因此,我們會致力覓地建屋的同時,社會各界的支持和諒解亦都同樣重要。

  亦有意見認為,由於十年公營房屋預計供應量繼續低於目標,政府應把過去幾年推算的落差加入新的十年供應目標內。就此而言,有意獨立成戶的市民如因房屋供不應求而未能成事,他們一般會繼續居於現有住所或選擇遷往不適切居所,因此其房屋需求亦會反映在「住戶數目淨增長」或「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的數目之中,並且在逐年延展的推算過程中計入總房屋需求內。總括而言,在《長策》的推算模式下,並不會因為現時房屋持續供不應求而低估長遠房屋需求。我們亦會每年更新需求的推算,以反映最新的情況。

  總括而言,政府會按《施政報告》的方針,繼續在《長策》的基礎上增加房屋供應。

  我們歡迎各位議員就《周年進度報告》發表意見。
 
2018年1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