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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就樂華巴士總站設置車長休息室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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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對九龍巴士公司(九巴)在樂華巴士總站設置車長休息室一事的查詢,房屋署發言人今日(八月十一日)回應如下:

  房屋署為牛頭角樂華南及北邨的大廈公契經理人,須按公契規定管理屋邨公用地方。

  房屋署早前曾收到九巴申請在樂華巴士總站設置休息室,供車長休息。房屋署就此事一直積極與九巴保持聯絡,跟進申請,並正處理九巴在該巴士總站範圍內一幅政府土地上興建休息室的建議。

  九巴於八月九日在樂華巴士總站旁另一幅屋邨公用地方上放置臨時休息室,事先未有知會樂華北邨大廈公契經理人,更未獲事先批准,而有關的土地使用須取得地政總署及另一業權人領展的同意,才可落實。

  房屋署職員發現該臨時休息室在沒有向公契經理人申請及同意下而放置後,即時聯絡九巴的負責人,但他們拒絕移走該休息室,房屋署職員惟有按現時指引,在該休息室張貼通告,要求負責人在限期內移走有關休息室。

  雖然如此,房屋署職員會繼續聯絡九巴的負責人,要求九巴就這臨時休息室提出書面申請,房屋署會繼續積極跟進有關的申請事宜。
 
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