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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發表最新一期年報(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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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七月十八日)向公眾發表二○一七年度的工作報告。報告指出,大部分政府部門都樂意接納申訴專員公署的建議,就其不足之處作出改善。報告亦指出,近年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有上升趨勢,而過去一年接獲的相關投訴個案數字更是歷年最高的。另一方面,公署繼續致力推動以調解作為處理投訴的方式、調撥更多資源進行主動調查,以及透過不同方式公布調查結果,讓公眾更了解公署的工作。

政府部門樂意接納建議

  公署在報告年度內,完成全面調查及主動調查後,提出了合共254項建議。截至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共214項(佔84.3%)已獲所涉部門及公營機構接納並予落實,另有40項(佔15.7%)相關部門尚在研究中。

  劉燕卿說:「公署的調查工作是促成變革的催化劑:不少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因應公署的調查和建議引進了改善措施,從而提高行政質素和效率。多年來,公署的建議絕大部分獲部門及公營機構接納。此外,不少個案在我們完成調查和提出建議之前,有關的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已迅速作出改善,可見我們調查有正面作用。」

  公署不單提出建議,亦會監察部門和公營機構執行建議的情況,直至建議落實為止;若發現有任何建議未完全落實,公署會要求有關部門和機構解釋。

  報告亦指出,政府部門即使接納了公署的建議並採取相應行動,有些問題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例如需要額外撥款、制訂政策、重組部門架構,甚或修改法例,過程需時。此外,某些長期持續的問題,當部門加強執法時,違例者往往都想到新的計策迴避,政府部門須與違例者進行無休止的鬥智鬥力。不過,只要各方努力便會有成果,例如政府在報告年度內開始實施的店鋪阻街定額罰款規例,便有效地打擊長期存在的店鋪違例擴展營業範圍的問題。

《公開資料守則》

  公署在年度接獲達85宗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刷新了這類投訴的歷來最高記錄,其中涉及《公開資料守則》所涵蓋的政府部門及機構的有72宗;全年有32宗個案發現政府部門有失當之處,較令人關注的是當中有16宗是無理拒絕向市民提供所索取的資料。公署年度內完成處理了13宗涉及向並非《公開資料守則》所涵蓋的公營機構索取資料的投訴個案,其中四宗發現所涉機構有錯失。

  劉燕卿表示:「本署近年接到涉及公開資料的個案,不論是投訴《公開資料守則》所涵蓋的政府部門或機構,還是《守則》涵蓋範圍以外的公營機構,均有上升趨勢。本署希望,政府能加快步伐,盡早進行立法以訂明市民有索取資料的權利。」

道歉法

  制訂道歉法例是公署一直大力提倡的措施,公署感謝政府就道歉法例展開立法的工作,並歡迎立法會於七月十三日三讀通過《道歉條例草案》。在年度內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中,有248宗個案的被投訴機構向投訴人致歉,當中有230宗個案(佔92.7%)所涉機構在處理投訴過程中或在公署介入後向對方道歉。

調解

  在年度內,共有133宗投訴個案以調解方式結案,參與調解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共22個。以投訴個案性質而言,大部分成功調解的個案是有關部門延誤/沒有採取行動,其次是出錯、意見/決定錯誤,以及監管不力。每宗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約13.4天,當中88.7%的個案在一個月內完成。在有回覆公署的問卷調查的投訴人和機構中,91.7%的投訴人及所有參與的部門/機構都認同調解達到他們預期的目的。

調查工作

  在年度內,公署接獲的投訴共4,862宗,其中有218宗是以全面調查方式處理。公署亦完成了11項主動調查(上一年度為8項),是歷年中最多的,另有15項仍在進行中。

  公署一貫本着是其是、非其非的宗旨進行調查,並一般會把主動調查報告透過不同方式公開。若發現被調查的部門或機構處事不當,公署定會在報告中作出批評。若發現其實是公眾對他們有所誤解,公署亦會在報告中還部門和機構公道。

展望

  劉燕卿展望來年工作時說:「我們期望公署的調查工作繼續發揮作用,促使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改善公共行政。公署會繼續致力推動調解,進一步提升處理查詢及投訴個案的效率。此外我們會繼續積極進行主動調查,以不同方式提高公署工作的透明度,並透過不同的宣傳策略及渠道,加深各界對公署工作的認識。」

  年報全文可於公署的網站www.ombudsman.hk瀏覽或下載。
 
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申訴專員劉燕卿今日(七月十八日)與傳媒茶敘,並發表二○一七年度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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