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二)
*********************
記者:林太,想問問會否考慮民主派昨日提出了一個新要求,就是要求政府把對自資學士學位課程的資助擴大至八大院校。政府會否考慮?另外,想問DQ案方面,有聲音要求政府酌情處理對四位被褫奪議員資格人士的訟費,以及希望在這段時間不要放一些具爭議性議程上立法會?
 
行政長官:我盡量回答,因為你太多問題,我記不到。第一,就是這一套教育新資源措施是經過一段時間醞釀。我在候任期間親自與很多教育持份者商討,教育持份者包括八間政府資助大學校長及十多間政府沒有資助、自負盈虧的專上院校校長,大家都是沒有異議的。所以在這樣的大前提下,我不可以很隨意地因為有部分立法會議員提出而作一個修訂。
 
  而事實上,這個提出的修訂亦與我們的政策不吻合。教育局局長也說過,今次這個學費的資助,只適用於自資院校的大學學士學位課程,背後是有它政策的考慮。一方面,就是我們只是資助大學學士學位課程,因為一向的說法是有一批為數幾千名的中學文憑試畢業生,其實是考到入大學的門檻,但他們沒有大學學士學位,所以今次資助他們讀大學學士學位。第二方面,香港專上院校的生態事實是有一個不平衡現象。對於八大,我們是資助甚至是高度資助,但對於自資院校,我們沒有資助,沒有經常性的資助;但在校舍、土地方面,我們都有提供。所以我們希望今次能做到在專上教育這個生態裏面一個比較平衡的現象,就是把我們的資助集中在自資院校來提供。
 
  如果八大想做一些自資課程,透過它的品牌,及因為有很多設施都是共用,其實已經比自資院校優勝一點,所以我們做這個平衡工作是有需要的。我留意到自資院校的負責人都有說,如果又是開放給八大的自資課程,會把這個不平衡現象繼續下去。
 
  我從前都說過,我們不要戴着有色眼鏡看這些自資專上學院,他們提供的大學學士學位課程,全部是經過獨立評審而提供,所以質素亦有一定保證。反之,在八大資助院校裏,因為他們是self-accrediting,即是有自己頒授大學學士學位的能力,所以兩者並不是完全一致。最終,我也是鼓勵同學按着自己興趣,按着現時在自資院校提供的課程,選擇他們自己心儀的學科。
 
  至於在DQ案中,首先,我必須說自從上任後這大半個月,我都是展示最大的誠意去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但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不可能在法律方面,或者法治精神方面有所妥協,所以所有有關的跟進工作都要依法辦事。補選方面,我們不會做甚麼特別動作,更不會所謂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總之法律規定何時要進行補選,考慮了實在情況,我們就會安排補選的工作。要收的訟費是法庭判詞的一部分,我們亦要跟進這個工作。但在立法會方面是否追討由去年十月開始的議員薪津或營運費用,這個是立法會的權力,政府不會干預。在《議事規則》的修訂,亦是立法會本身的權力,政府不會介入、不會干預。這是我的立場。
 
記者:補選是分開或是一次過?即是補選,泛民就覺得會否是測試看你的誠意去和解呢?即是補選其實現階段就是會否選擇一次補選還是分開兩次去補選?
 
行政長官:現在說不到,因為兩個個案都仍然在司法程序。前者就是所謂「梁游」個案,還要在法庭等候上訴或者會否批准;而後者又要等該四位議員會否提出上訴,所以兩邊都是在法律的程序。我今日沒辦法可以具體說是一次還是兩次去進行補選,但剛才我說得很清楚,總之不會特別去從一個政治角度去做一些動作,一定是按一向規矩來做這些補選工作。
 
記者:那是否即是不會放一些很具政治爭議的法案上立法會?這個你可以說到?
 
行政長官:第一,很難有個大家共同的定義甚麼是很富爭議性的法案。如果具體來說,我聽到是說《基本法》二十三條的本地立法工作或重啟政改的工作。大家留意到,我一直由選舉到現在都是這樣說──這兩個以前曾經在社會上引起爭議的課題,都要有一個更加有利的條件和環境,才能夠可以在社會上進行討論,從而在立法會作決定。我不相信在今日,如果貿然提出這兩方面的課題,會滿足到我剛才講的有利、比較理性討論的環境;但是如果有些工作我覺得沒有爭議性,我覺得是有時間性要做,我亦不會因為泛民議員有這個要求而特意扣起這個工作,因爲最終都是以社會利益為依歸。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44分
即日新聞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