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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調查註冊中醫處方含未標示西藥藥膏新增個案(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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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七日)正調查一宗有關註冊中醫處方含有未標示西藥成分的藥膏的新增個案,並再次呼籲相關病人提高警覺,如出現皮膚變白或搔癢等副作用,應盡快求醫。

  署方呼籲,曾向駐診北角電氣道180號百家利中心10樓1002室的註冊中醫叶佳音求診的病人,應注意其處方治療濕疹的藥膏懷疑含未標示西藥。

  署方於六月二十一日公布,駐診筲箕灣的中醫彭惠明處方的藥膏含未標示西藥,其後接獲涉及中醫叶佳音的同類投訴。

  初步調查顯示,一名六個月大男嬰懷疑使用中醫叶佳音處方沒有標籤的白色藥膏(見附圖)治療濕疹後,出現色素變化而皮膚變白。政府化驗所的化驗顯示,病人家人提交的藥膏樣本含第1部毒藥「二丙酸倍他米松」和「克霉唑」及抗生素「林可霉素」。男嬰無需入院,情況穩定。

  衞生署人員到上址調查,期間發現一些白色藥膏,已撿走作進一步調查。

  初步調查發現,有關藥膏由中醫叶佳音於上址處方予她治理的病人。至今沒有證據顯示有關藥膏已供應本地市場。

  衞生署發言人說:「目前沒有證據顯示這宗個案與六月二十一日公布筲箕灣的個案有流行病學關連。」

  發言人解釋:「『二丙酸倍他米松』屬皮質類固醇,是處方藥物,只可按醫生指示使用。不當使用皮質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即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病徵。『克霉唑』是常用於治療皮膚受真菌感染的藥物,外用可引致皮膚搔癢、刺激性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林可霉素』是用於細菌感染的抗生素,可能會引致過敏反應等副作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則分別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此外,《抗生素條例》(第137章)禁止非法售賣及管有抗生素,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30,000元及監禁一年。衞生署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考慮作紀律處分。

  發言人補充:「署方十分關注這宗新增個案,並正繼續調查。我們已要求中醫叶佳音聯絡病人進行醫學監察。署方已聯同醫院管理局加強監測懷疑個案。」

  衞生署會發信予全港中醫及中醫團體,提醒他們注意近期的個案,並再次重申,中醫在配發中藥予病人時,不能含有西藥,因為不但違反法例,同時危害公眾安全和健康。

  衞生署自六月二十一日起設立熱線(2125 1133),供曾獲中醫彭惠明處方藥膏的市民查詢。截至今日上午十一時,共接獲278宗查詢,其中120人報稱使用後出現懷疑副作用。市民如曾獲這兩名中醫處方有關藥膏或有疑問,應致電熱線。熱線從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運作。

  發言人說:「署方已向致電查詢的人士提供健康建議。病人使用後如出現相關病徵,應盡快求醫診治。長期使用者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是否立即停用。」

  市民如存有相關藥膏或其剩餘,可於辦公時間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跟進。

  衞生署建議:「濕疹病人應多加護理皮膚,經常使用合適的護膚產品滋潤皮膚。切勿胡亂用藥、自行購買藥物或使用他人的藥品。若用藥後出現皮膚紅腫或水泡,應立即停用及告知醫護人員。」

  兒童如患濕疹,家長應保持家居整潔,空氣清新涼快。洗澡不宜過久,水溫要適中。同時,避免選購有毛的玩具,避免飼養寵物及種植含花粉植物。
 
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  

圖片

衞生署早前接獲投訴,嬰兒使用註冊中醫叶佳音處方沒有標籤的白色藥膏治療濕疹後,出現色素變化而皮膚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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