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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批准《201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費用)(修訂)規例》動議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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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就批准《201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費用)(修訂)規例》動議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想就着強積金中介人費用會否轉移至計劃成員作回應,至於兩位議員就着其他強積金的建議和看法,在此我不再一一回應。

  根據強積金條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中介人費用是強積金中介人向積金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支付的。另外,雖然受託人可能會向中介人就提供銷售活動發放佣金,但他們不大可能會將中介人的註冊或年費計算在強積金計劃收費之內,倘若積金局發現有此情況,亦不會批准該項收費項目的申請,所有受託人收費項目必須經過積金局批核,因此我作此回應,讓各位議員放心。
 
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4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