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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批准《201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費用)(修訂)規例》動議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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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就批准《2017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費用)(修訂)規例》動議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通過印載於議程內的決議。

  這項決議的目的是讓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由二零一八年一月起開始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收取規管費用,並同時調高四項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收費。

  立法會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通過《201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訂定法定的強積金中介人規管制度,並同時賦權積金局向強積金中介人收取註冊費、核准費和年費,以收回規管成本。當時,積金局為減低過渡安排對業界的影響,讓業界較易適應新的法定規管制度,建議在新規管制度實施初期豁免上述費用。立法會亦同意積金局在法定制度落實一段時間後,按收回相關成本的原則,釐訂收費水平。鑑於強積金中介人規管制度一直運作暢順,而且強積金中介人已獲寬免費用四年,積金局認為現在是適當時候開始收取相關費用。

  另外,積金局向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收取的費用,自一九九九年以來一直沒有作出調整。這些費用的現有水平未能反映積金局目前處理相關監管工作的成本,故此,我們認為有需要上調該等收費。

  強積金中介人收費包括主事中介人及附屬中介人的註冊費和年費,以及核准隸屬主事中介人和核准成為負責人員的費用,金額由130元至2,340元不等。由於主事中介人大多是中小型公司,積金局在諮詢了業界組織的意見後,建議把收費水平初步定於相關成本的六成,以減輕中小型企業的成本負擔。積金局計劃五年後進行檢討,以期把強積金中介人費用逐步調高至可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

  另外,我們亦建議按收回成本的原則,上調四項有關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費用,上調幅度由200元至1,300元不等。積金局就該等收費諮詢了負責支付這些費用的僱主,他們並無異議。積金局會定期檢討該等費用的成本,有需要時會提交調整收費的建議。

  上述建議如獲立法會通過,新收費將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生效。我們預計收費建議會為積金局帶來每年額外810萬元收入。
多謝主席。
 
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