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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口商非法進口廢印刷電路板罪成(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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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出入口商從印尼非法進口廢印刷電路板,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聯同香港海關於二○一六年九月按風險評估進行抽查,截獲兩個從印尼非法進口的有害電子廢物貨櫃,櫃內載有廢印刷電路板,報稱經本港轉運到內地。該兩個貨櫃已即時被退回至來源地,環保署亦就有關退運通知外地相關的執法機構。截獲的有害電子廢物總市值約為三十七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廢印刷電路板屬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如水銀、鉛及鎳)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如不妥善處理會損害環境及公眾健康。環保署按照《廢物處置條例》嚴格監管有害廢物的進出口,並一直致力打撃有害廢物非法進口本港,所有被截獲的非法進口貨櫃均會根據國際慣例退回來源地。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物回收行業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或經香港轉運有害電子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士未獲有效許可證而進口(包括轉運)或出口有害電子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重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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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聯同香港海關於二○一六年九月截獲兩個非法進口的有害電子廢物貨櫃,櫃內載有廢印刷電路板。兩名出入口商今日(三月二十八日)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