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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深港合作會議後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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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市長許勤今日(一月三日)在添馬政府總部共同主持深港合作會議後,聯同署理創新及科技局局長鍾偉强博士和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主任梁永生舉行記者會。以下是林鄭月娥會見傳媒的開場發言:
 
尊敬的許勤書記、各位傳媒朋友:
 
  今日是二○一七年的首個工作天,我相信這個亦是特區政府在二○一七年的第一個記者招待會,首先在這裏祝願各位傳媒朋友在二○一七年事事順利、生活愉快。
   
  我今日的介紹會集中在剛才由行政長官和許勤書記見證我們簽了有關落馬洲河套地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關今日舉行一年一度的深港合作會議詳細情況,稍後特區政府會有一個新聞公布向大家交代。
   
  我簡單先講背景。這片土地名為落馬洲河套地區,在一九九七年深圳河的治理前或者叫做裁彎拉直前,這一片土地是屬於深圳市的行政區域界線之內,所以大家看到舊的深圳河是在這個區的南面走過。但在治理深圳河後,同一片的土地──落馬洲河套地區,就變為在深圳河的南面,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範圍之內,希望大家看得清楚,黃色那一條線在治河後就是新的深圳河,所以落馬洲河套地區屬於在新的深圳河以南,亦即是說,就是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範圍,因為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經過國務院令,香港的邊界就是以深圳河的中線來劃分,在深圳河中線以南就是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
   
  當然這一片土地長期以來都在禁區內,所以在早期香港這方亦沒有特別說要盡早開發河套地區。直至在幾年前,特區政府檢討了禁區範圍,希望釋放更多土地作不同發展,屬於落馬洲河套地區這87公頃是在二○一三年隨着整個邊境禁區的逐步開放才釋放出來。換句話說,今日河套地區不屬於禁區範圍以內。
   
  跟着我簡單講就落馬洲河套地區,深港兩地政府過往討論的過程。在二○○七年十月,當時的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把落馬洲河套地區的發展納入十項重大基建工程之一,由那時開始,兩地政府就緊密磋商。在二○○七年十二月由政務司司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在他們共同主持的深港合作會議上簽署了《關於近期開展重要基礎設施合作項目協議書》,亦同時成立了一個港深邊界區發展聯合專責小組,分別由特區政府的發展局局長,當時是我本人,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的常務副市長擔任組長。這個專責小組的工作範圍不單只是落馬洲河套地區,亦包括了新的蓮塘/香園圍口岸。
   
  在二○○八年六月,兩地政府就着河套地區的未來用途作了公眾諮詢,諮詢結果是較多人士都支持把這片土地用作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和文化創意產業這三個用途。去到二○○八年十一月的港深合作會議,大家同意了開展河套地區綜合研究。
   
  在這個兩地政府共同展開的研究裏,用了一個「共同研究、共同開發、共享成果」的原則來進行。而這個「共同研究、共同開發、共享成果」的原則,亦向立法會匯報了,因為這個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的規劃工程研究的撥款當年是經立法會同意和通過。去到二○一一年十二月,即是上一屆政府接近尾聲時,同樣是在深港合作周年會議上簽署了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開發工作的合作協議書,同意在「一國兩制」的大原則之下,按着共同開發、共享成果的原則,合作推進河套地區的發展。當時這份協議書就着兩個重要議題達成共識,分別是發展的定位,基本上就是說土地的用途,和適用的法律,即是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但在另外兩個事項尚未能夠達成一致意見,是需要繼續磋商。這另外兩個事項就是土地業權和共同開發的機制。我很高興在這裏向大家說,去到去年年底,就着這兩個議題,雙方亦達成一致意見,所以今日可以簽署這個合作備忘錄。
   
  我簡單說說有關這個規劃和工程研究的內容。這個做了兩、三年時間的研究的範圍其實分為三個部分。研究範圍的A區就是落馬洲河套地區,佔地87公頃;研究範圍的B區是鄰近A區,是屬於香港特區的土地,有182公頃,因為當時特區政府認為要開發A區,可能都要看附近土地的用途是怎麼樣和如向進入去A區的相關土地。深圳方亦就深圳河以北,屬於深圳市的區域裏的C區進行研究,所以兩地的規劃及工程研究是涵蓋了A區、B區和C區。這個共同研究的經費:A區的研究經費是兩地政府攤分,平均地分擔;B區的經費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C區的經費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負責。
   
  這個規劃工程研究過程是有很多的公眾參與,分別在二○一一年一月去到二○一二年七月,完成了兩個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在研究完成後,港深雙方於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就公布河套地區的「建議發展大綱圖」這個定稿。同時,就土地發展進行了環評,因為大家都知道任何大型工程都要進行環境影響的評估。按環評的條例,我們遞交了環評報告予環境保護署去考慮和批准。環境保護署經過一定的諮詢之後,在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就河套地區的發展發出了環境許可證。接着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四年年中聘請了顧問公司,就河套地區的連接路和一些生態保護的前期工程,進行詳細的設計和工作。
   
  建議發展大綱圖針對這一片87公頃的土地,是建議可建總樓面面積一共是120萬平方米,等於這個土地的總地積比率是1.37倍,比我們其他地區的工商業的發展是比較低,因為這片土地都是位處毗鄰一些生態和濕地的區,所以大家都同意應該控制地積比率和樓宇的高度。主要的用途是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和文化創意,商業用途是非常少的。它沒有一些住宅項目,如果將來需要住人在這裏,都是相關配合高等教育、高新科技研發和文化創意所需要的一些居住地方,但這本身完全不是一個地產項目。
   
  接着我想講,給我們今次合作的契機是港深兩地近年在創新和科技方面有長足的發展。深圳方包括是全力建設創新型城市,以創新及經濟發展作為一個主引擎;科研的成果是豐碩的;創新的人才集聚;大型的研發企業落戶深圳。如果大家想知道在這四方面的詳情,當然稍後可以向許勤書記查詢,但亦可以參考許書記在去年年初作為深圳市市長做的工作報告,那裏可以看到就每一個項目具體內容是怎樣。
   
  至於在香港這方面,隨着我們在二○一五年十一月成立了創新及科技局,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裏都有了一些進展。剛才在簽約的時候,行政長官都和大家簡單介紹過,180億元的支援創新及科技的發展有以下的項目,包括:20億元來推動研發;126億元是擴建在沙田的科學園,以及優化將軍澳的工業邨,另外20億元是成立一個創科創投的基金來扶植初創企業;5億元是科技券的計劃來資助企業升級轉型;另外5億元叫作創科生活基金,鼓勵社會大眾利用創新科技來去改善市民的生活。
   
  近年,我們亦很高興見到有不同的創新和科技機構在香港成立,包括麻省理工學院的香港創新中心MIT Innovation Node,亦包括卡羅琳醫學院Karolinska Institutet的劉鳴煒復修醫學中心,我們自己的港科院、還有最近落戶在科學園的廣州香港幹細胞及再生醫學的研究中心。
   
  有了這個在創新及科技的發展和好的基礎,港深的高層在過去一年很密集、很重點地磋商怎樣能夠盡快就着河套地區發展創新及科技達成一個共識。所以大家看到,行政長官與當時的市委書記馬興瑞先生有很密切的探討,我本身亦與許勤書記,當時的許勤市長跟進有關工作。我們覺得香港在這方面有它獨特的優勢,包括我們的區位優勢、開放合作的先發優勢、服務業專業化的優勢和文脈相承的人文優勢,可以透過與深圳這個創新科技之都的合作,開拓一些新機遇。
   
  今日簽訂的《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中有以下安排,這是一個很大突破:大家都知道,在早期關於河套地區的發展,是未能夠達成一致意見,是土地業權問題,我剛才跟大家交代了這一塊土地的背景。但今日簽訂的備忘錄,深方確認香港特區政府是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依法擁有河套地區的土地業權。我們亦趁此機會處理所謂的過境地。因為在這條深圳河裁彎拉直之後,還有其他的地,本來在河的南部就去了河的北部,本來在河的北邊就去了河的南邊。原位於深圳市行政區域共有四塊土地,現在是入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範圍,便是這張圖藍色部分,總面積是91公頃,包括87公頃是屬於落馬洲河套地區的;而原位於香港特區行政區域,有五塊的土地因為深圳河的裁彎拉直,過了去深圳的區域,一共是12公頃的土地,這些土地便會納入深圳市政府擁有。
   
  在共同開發的機制方面,港深雙方同意在河套地區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以創新和科技為主軸,建立重點的科研合作基地,以及相關高等教育、文化創意和其他配套設施。
   
  我們的合作將按以下三個大的基本原則進行:
   
  第一,是整個河套區和「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是適用香港特區的法律和香港政府土地行政制度。
   
  第二,整個項目是非牟利,是以公益性為主。港深雙方都不會從這個項目獲取任何營利性的收入。
   
  第三個原則就是共同協商、互利共贏的精神來妥善處理各項事務。因為今日簽訂的畢竟是一個合作備忘錄,還有很多細節的事情需要跟進,亦會大家繼續討論。
   
  香港特區政府會負責建設河套地區的基礎設施,將平整後的土地批租給香港科技園公司,來發展這個「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河套地區佔地87公頃,大約是現在位於沙田白石角的香港科學園的四倍,今日的香港科學園的面積是22公頃;最高的樓面面積在河套地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可以建120萬平方米,大約是香港科學園,包括最近的科學園的擴建做完之後的40萬平方米,是等於三倍的。
   
  香港科學園公司將成立一間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負責「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上蓋建設、營運維護和管理。港深雙方將共同成立一個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就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發展和運作提供意見,並提名若干的成員獲香港科技園公司委任,進入這間附屬公司的董事局。
   
  位於河套地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我們有個願景,就是這個科技園連同位於深圳河北側毗鄰的河套地區的深方科創的園區,會共同構建一個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實現兩地在優勢互補之下產生的巨大協同效應。港深雙方將共同去推廣這個「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希望吸引國內外的企業進駐。我們亦會吸引和鼓勵國內外頂尖企業、研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在「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建立科研的合作基地,促進與世界各地優質的研究人才交流和合作。另外,我們亦會採取有效措施,為雙方認可的深方人員提供進入港深及創新科技園的便利,以及其他的便利出入境安排。
   
  這個項目對香港創科發展至為重要。簡單而言有幾個方面:第一,就是為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注入強大動力。這個強大動力包括在土地資源方面,因為大家都知道,在沙田白石角的科學園已經飽和,亦很難再有擴建。但在這個河套地區的科技園是比香港科學園大四倍,土地面積大四倍,所以提供很好的土地資源給我們去吸引其他科研企業進駐。在人才聚集方面亦起了一個非常積極的作用。第三方面,亦可以善用深圳高新技術產業鏈去加快科研成果的轉化,因為香港的土地實在有限,但在深圳方面,這個產業的工作近年做得非常出色。
   
  第二個好處或重要性是為兩地共同打造世界級的科技、產業創新中心,發揮「1+1>2」,剛才許勤書記在簽約發言時亦說過的協同效應。
   
  第三,為香港經濟多元發展提供重要並可吸引國際注意力的科技平台。因為近年大家提了很多,希望香港的經濟是多元發展,不可以單單做一個金融中心或一個旅遊點,創新及科技是我們發展多元經濟的重要一環。
   
  最後,是為香港的青年和企業家創造優質就業和創業機會。
   
  最後是講下一步工作。在今個月港深雙方會成立這個「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並召開首次會議。我們港方的組長就是創新及科技局局長。二○一七年第一季,其實馬上可以開始,在這兩、三個月我們會諮詢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包括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和工商事務委員會,希望與委員會探討如何可以盡快展開相關的工程,包括是否把整個河套地區分期進行。
   
  二○一七年上半年,香港科技園公司將會開展籌備「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工作。二○一七年第二季,城市規劃委員會會公布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希望爭取在需要的時間之內能夠落實這個分區計劃大綱圖。
   
  我的介紹到這裏,稍後我會聯同許勤書記和我的同事解答大家的提問。
   
  多謝大家。
  
 
2017年1月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24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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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一月三日)下午在添馬政府總部出席深港合作會議記者會,並在會上發言。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右二)、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市長許勤(左二)、署理創新及科技局局長鍾偉强博士(右一)及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主任梁永生(左一)今日(一月三日)下午在添馬政府總部出席深港合作會議記者會,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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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出席深港合作會議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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