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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就立法會會議因不足法定人數而休會及高等法院裁決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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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日(十月十九日)就立法會會議因不足法定人數而休會及高等法院的裁決,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

  各位傳媒朋友,午安。高等法院昨晚就政府申請游蕙禎與梁頌恆再宣誓的禁制令作出裁決。我已按照《議事規則》決定議程,為幾位在上星期未能完成宣誓的議員進行宣誓。但很遺憾,立法會剛才因為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亦未能處理議程上包括部分人士的宣誓。

  出席會議是議員的職責。我知道社會對議員宣誓問題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但是,議員有權表達他們的意見,而離開座位的議員,他們選擇這個方法來表達意見,他們須向市民交代。

  我亦必須指出,正如我的裁決都說清楚,我不認同這些議員在宣誓時的行為,亦裁定他們的宣誓無效,但作為主席,兩位議員是通過合法的選舉產生,基於公眾利益,我是有憲制責任,去保障議員在立法會履行他們的職責。

  由於事件已經進入司法覆核的程序,我現時不多作評論。
 
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