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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香港電燈興建一台新的燃氣發電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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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日)公布,行政會議已批准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港燈)興建一台新的燃氣發電機組以落實二零二零年燃料組合。

  政府在二零一五年三月進行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時宣布,為達至已承諾的二零二零年環保目標(即在二零二零年或之前,把碳強度由二零零五年的水平下降50%至60%;以及在二零二零年或之前,把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由二零一零年的水平減少35%至75%、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減少20%至30%,以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減少15%至40%),其中一項措施是在二零二零年起將本地電力公司使用天然氣的發電比率增加至佔總發電燃料組合約50%(二零二零年燃料組合目標)。

  為達至二零二零年燃料組合目標,港燈需於南丫發電廠擴建部分興建及運作一台新的燃氣發電機組(燃氣機組)發電。新的燃氣機組為一台裝機容量380兆瓦的聯合循環燃氣發電機組。由於新的燃氣機組需要數年時間興建才能在二零二二年投產,作為臨時措施,港燈會繼續運作一台原定在二零二零年退役的燃氣機組,直至新的燃氣機組於二零二二年投產以實踐二零二零年燃料組合目標。按港燈的建議,其燃氣發電比率將由現時的34%增加至二零二零年的50%及二零二二年的55%,以達至政府的燃料組合及環保目標。

  新燃氣機組的估計總資本支出約為41億元,而延長一台現有燃氣機組的使用年期只需要適量的營運和維修保養費用以維持其良好運作,而不會產生額外的資本支出。41億元當中的5.68億元將會在現行《管制計劃協議》(《管制協議》)的餘下年期(即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入。因此,港燈二零一四至一八年發展計劃獲批准的總資本支出,將會由現時的130億元增加至136億元。

  新燃氣機組對港燈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電費的影響分別約為0.2%及0.3%。至於在現行《管制協議》期之後電費的影響將視乎多種重要但現階段無法確定的因素而定,包括現時正與港燈磋商在下一份《管制協議》的准許回報率、營運成本、售電量、燃料價格以及電費穩定基金和燃料價條款帳日後的變動。政府會努力在達至排放上限目標以及紓緩電費對市民的影響之間取得平衡。

  政府發言人說:「港燈的建議將協助政府達至二零二零年燃料組合目標把燃氣發電比率增加至佔總發電燃料組合約50%。這亦可使政府達至已承諾的二零二零年環保目標。隨着減少依賴燃煤發電,由此產生的空氣污染排放物能夠大幅減少,可改善空氣質素以及減少呼吸道疾病。此外,減少碳排放對應對氣候變化有積極的貢獻。」
 
2016年9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