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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就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安排回應競委會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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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出:

  就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對15個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的安排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提出有關促進競爭的建議,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九月八日)回應如下:

  根據房委會政策,公共屋邨的中央石油氣供應商如在合約期間表現良好,房委會會在合約屆滿時與供應商續約。就這現行的續約安排,社會上有不同意見,就此,房屋署已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會議上呈交的文件(CB(4)1138/15-16(04)),解釋了房委會的立場,並表明我們正了解最新市場情況及私人屋苑的經驗,以考慮是否需要修改相關政策。

  為了解市場的情況,我們已與石油氣供應商開始商討,索取相關資料,例如更換供應商對用戶的具體影響,以檢視現行的政策及安排。

  下一個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尚有數月才屆滿,我們會趁這段時間詳細研究及考慮競委會所提出的建議及其他相關資料,並會按需要進一步徵詢競委會,以助我們就檢視相關政策及安排方面作出更全面的考慮。
 
2016年9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