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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及消防處聯合巡查全港迷你倉後採取的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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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和消防處今日(七月十五日)早上就牛頭角道一幢工業大廈的迷你倉違規事項,向有關業主及迷你倉負責人分別發出16張法定命令(包括清拆令及修葺令)及2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兩個部門在上述迷你倉以及其他已巡查的迷你倉內,普遍發現多個違反《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的事項,包括:
(1) 單位原有的防火門遭拆除;
(2) 逃生距離過長;
(3) 逃生途徑闊度不足;
(4) 可開啟的窗口遭阻塞;
(5) 迷你倉貯存間隔的排列布局存在消防隱患;
(6) 出口和方向指示牌數量不足;
(7) 消防喉轆系統覆蓋不足;及
(8) 單位逃生門裝有不合規格的門鎖。
 
  有關迷你倉必須盡快採取措施改善,包括拆除某些儲存格以加闊通道及縮減逃生距離等。

  兩個部門正根據《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跟進個案,並要求有關業主及迷你倉負責人盡快消除有關安全隱患。

  各部門將繼續巡查全港所有迷你倉,預計有關巡查工作在兩個月內完成,並會就巡查中所發現的違規事項,採取執法行動。
 
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