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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證監會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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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黃嘉純及再度委任馬雪征出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非執行董事,任期兩年,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開始。

  黃嘉純為胡百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馬雪征為博裕資本主席。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公布上述任命時表示:「黃嘉純在法律界具豐富經驗及專業知識,我們相信他將為證監會的工作作出寶貴貢獻。馬雪征在任期內為證監會提供了寶貴的意見和指導,我們期待她繼續支持證監會的工作。」

  發言人補充:「我們感謝卸任的非執行董事李金鴻。他在過去六年出任證監會非執行董事期間,對證監會的工作作出了積極及寶貴的貢獻。我們期望他日後繼續支持香港金融業的發展。」

  證監會主席為唐家成。其他非執行董事包括區嘯翔、鄭國漢教授、高育賢、王鳴峰博士及黃天祐博士。



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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