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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食肆被罰暫停營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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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一間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天。

  店鋪名為「泰屋」,位於元朗東成里路1號地下及1樓,由今日(十月二十五日)至十一月三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三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兩萬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食肆經營者其後向牌照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獲准以暫時吊銷牌照十天,代替停牌兩周。

  有關持牌人去年十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兩萬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於今年一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的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名單。



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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