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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在網上發布信息違反公德被判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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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十九歲男子今日(一月十二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因在網上發佈引起公眾不安的信息而被判守行為十二個月。

    案情透露,該名男子於去年十一月四日在網上討論區發布信息,內容引起公眾人士的關注和不安。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人員經調查後,於去年十一月十日在屯門區拘捕該名涉嫌違反公德罪的男子。他今日被判以二千元簽保守行為十二個月。

    警方提醒市民,互聯網的世界並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根據香港現行的法例,大部份針對現實世界用來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百八十六號



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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