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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香港特區成立十周年攝影比賽 十一月十五日起接受參賽作品(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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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政府現邀請香港市民拿起相機或有攝影功能的手機,捕捉香港可貴的影像,參加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攝影比賽。

  參賽照片須能反映香港回歸十年來取得的成就,「一國兩制」的成功落實,和香港人自強不息、奮發創新的精神。

  攝影比賽由民政事務總署及政府新聞處合辦,十八區民政事務處協辦。比賽設地區比賽和全港公開賽,由2006年11月15日起收取參賽作品,至2007年1月12日截止。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希望參賽者能透過參加區內舉辦的攝影比賽,加強對區內情況的了解,多關心身邊的人和事,從而建立對本區和香港整體的歸屬感。

  比賽分為三組:公開組、少年組及手機組。

  公開組供18歲或以上人士參加,少年組則為10-17歲人士而設。這兩組的參賽者有兩次得獎機會,即是由十八區頒發的分區獎項和全港總決賽獎項。公開組和少年組的參賽作品須為菲林照片或500萬像數或以上的數碼照片。

  全港十八區每區各評選出少年組優勝者五名、公開組優勝者五名。各區優勝者將自動進入全港總決賽。經全港總決賽評審後,每組選出冠、亞、季軍各一名,及優異獎十名。

  有興趣的市民現可於十八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比賽單張連公開組和少年組參賽表格,亦可從網頁www.gov.hk/10瀏覽比賽詳情並下載參賽表格。如有查詢,請電2835 2500。

  手機組亦接受用PDA(掌上電腦)拍攝的照片參賽,但不設分區比賽。參賽者請以電郵把彩色作品傳送至 10@photo.isd.gov.hk,並附上個人電郵地址,無須提交其他資料或表格。

  得獎者可獲頒贈港幣三百元至七千元不等的現金獎或公司禮�部A以及各得獎座一個。

  得獎者將於明年三月獲電郵或電話通知出席頒獎儀式。得獎作品將在網頁 www.gov.hk/10和其他地點展出,詳情容後公布。

完

2006年11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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