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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八月五日)在政府總部中座大堂就程翔事件及規管秘密監察與傳媒談話的全文(中文部分):
保安局局長:今早我們收到消息,北京有關當局已經對程翔先生作出正式的拘捕。我們收到消息後已即時轉告他的家人。我們會繼續與他的家人聯絡,看看在哪一方面可以給予協助,我們會將中央有關這件案件的最新消息轉告他的家人。
記者:(程翔)會坐牢多久?
保安局局長:要坐牢多久要視乎法庭的判決。
記者:何時會有審訊?
保安局局長:我們沒有這方面的資料。我們收到的資料顯示已經對程先生作出正式的拘捕,然後會有一段時間的審查,若審查後有足夠的證據,就會去法院進行公訴。
記者:你們跟內地有甚麼具體的跟進?
保安局局長:程先生的家人是有一些要求的,有一些東西如藥物要給他,這些事我們全部都做了。我們的同事現正跟程太會面,看看程太有甚麼需要,我們再作跟進。
記者:可否講講有關針對偷聽偷錄...?
保安局局長:大家及一般市民都同意,我們的執法部隊是一定要有秘密監察的工具才可防止罪案及偵查罪案。一向以來,我們的做法都得到法庭的認許,直至最近法庭有個判決,法官有些意見。為了令秘密監察在更清晰及更加透明的情形之下進行,行政長官已簽署一項行政命令,規管執法部隊在甚麼情形之下才可進行秘密監察的工作,主要是為了防止及偵查罪案,及為了維持香港的公共安全。這是我們一個初步的做法,使到執法部門有更清晰的法律基礎。長遠來說,政府會考慮為秘密監察進行立法。
記者:是否會影響現在那宗案件...?
保安局局長:這與案件無關。
(請同時參閱發言全文英文部分)
完
二○○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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