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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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括而言,我們仍然認為"一國兩制"的概念已在香港充分體現。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仍然維持,一些必要的權利和自由仍然受到保障,而人們亦可在這些權利和自由受到質疑時充分和自由地進行討論。─ 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施仲宏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就香港向國會提交二零零一年七月至十二月的半年報告

    大部分西方分析家今天所得的結論是,"一國兩制"容許香港保持其特色。長遠而言,香港的成功有賴保留一支優秀的公務員隊伍、維持公務員體制的完整,以及維護法治與司法獨立。─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美國眾議院議長發表的香港過渡專責小組第九份報告

    自一九九七年七月回歸以來,香港社會保持穩定,並繼續發展為國際都會,有賴成功落實"一國兩制"的原則。這個架構可確保香港保留其獨特的身分和優勢,以及作為國際商業、金融、航運及航空中心。

    香港賴以成功的"四大支柱"是:奉行普通法和維護司法獨立;資訊自由流通;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以及擁有一支廉潔而備受敬重的公務員隊伍。正如五年前、十年前或十五年前一樣,該四大支柱至今仍然至為重要。

    香港的憲制文件《基本法》提供了憲制基礎,讓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保持其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並保障居民的權利及自由,包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財產權、集會自由、遷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學術研究自由及參加工會自由。

    各級法院繼續實行司法獨立,而香港的警務人員、入境事務人員、海關人員及反貪污人員亦繼續負責維持特區的治安。

    香港繼續保留原先的經濟制度,維持人所共知有利營商的低稅率稅制,並保留本身貨幣;港元兌美元的聯繫匯率自一九八三年十月起,維持在1美元兌7.8港元的水平。

    中央領導人堅守"不干預"的原則,讓港人可在體現高度自治的承諾下,自行管理本身的事務(國防及外交事務除外)。一如以往,香港市民如發覺本身的權利及自由,或香港社會的現行制度受到任何損害或破壞,便會立即提出意見。香港市民十分重視自己在參與建設香港特區和社會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因此,市民和立法機關都強烈要求政府更加開放、加強問責和提高效率。

    香港繼續在國際事務方面擔當重要的角色。香港仍以"中國香港"的名義,擔任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海關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論壇及亞洲開發銀行的會員,積極參與活動,並以附屬會員身分,參加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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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在九月十一日遭受恐怖襲擊後,全球即致力打擊恐怖分子的融資活動。香港特區是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的主席,負責領導推行有關工作。二零零一年十月底,香港以特別組織主席身分,主持在美國華盛頓舉行的特別全體會議。會上,成員同意擴大特別組織的職權範圍,除打擊清洗黑錢的活動外,更致力推動全球打擊恐怖分子的融資活動。會議又通過多項特別建議,以堵截恐怖分子及其支持者利用國際財經制度進行不法活動。

    香港特區政府亦繼續派出代表,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的成員,參加以國家為單位的國際組織和會議,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及國際電訊聯盟。

    香港特區與全球50多個國家簽訂了超過130份具約束力的雙邊協定,涵蓋的範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互免簽證、促進和保護投資、移交逃犯、刑事法律互助及移交被判刑人士、海關合作、資訊科技合作,以及避免雙重徵稅等事宜。

    此外,香港亦與其他國家、地區及國際組織訂定非約束性的安排。這些安排通常以諒解備忘錄的形式載錄,涵蓋的範圍甚為廣泛,包括資訊和通訊科技合作、環境保護及文化交流等事宜。

    適用於香港特區的多邊條約共有超過200條(其中超過80條不適用於內地)。這些條約涵蓋多個範疇,包括跨國犯罪活動、國際私法、海關、海洋污染、科學與科技、民航、商船、知識產權、壎矷B投資、貿易與工業、郵務、勞工問題、人權、運輸及通訊等事宜。

    很多國家均在香港設有領事團,而多個國際重要組織亦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底,香港共有55所總領事館、46位名譽領事及6個半官方機構。此外,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歐洲聯盟、國際結算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及國際金融公司/世界銀行等,也在香港設有辦事處。

    政制發展

    立法會選舉

    自一九九七年以來,香港先後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和二零零零年九月舉行立法會選舉。兩次選舉氣氛熱烈,選情亦非常激烈。立法會60名議員全數由選舉產生。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的立法會選舉,無論候選人數或投票人數均是歷年之冠,共吸引了166名抱有各種政治信念的人士參選,並有149萬人投票(投票率佔全部已登記選民的53.3%)。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日的立法會選舉有155人參選,並有133萬人投票(投票率佔全部已登記選民的43.6%)。

    兩次選舉的競選議題主要關乎經濟、房屋、失業、環境和如何維持香港的競爭力等問題。

    整個選舉過程公開、公正,由選舉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委員會主席是一名高等法院法官。

    一九九八年,立法會有10名議員經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委員會由800人組成,成員代表社會不同界別和階層);20名議員經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產生;另外30名議員則經功能界別選舉產生,這些界別代表社會各界,對香港的持續發展十分重要。

    二零零零年,立法會有6名議員經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24名議員經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產生,30名議員經功能界別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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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二零零四年舉行,屆時將有30名議員經地方選區直接選舉產生,另外30名議員則經功能界別選舉產生。

    《基本法》訂明了機制,用以修改二零零七年以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香港市民可決定如何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達到使全部立法會議員經普選產生的目標。

    行政長官選舉

    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

    香港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當選第二任行政長官,任期五年,由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開始。

    為期兩星期的提名期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結束,其間只有董建華獲提名參加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選舉委員會共有714名委員提名董建華參選。

    由於董建華是唯一獲得有效提名的候選人,選舉主任彭鍵基法官在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宣布董建華自動當選。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胡國興法官表示:"選管會依法履行了有關選舉工作的各項職責。選舉的各項安排和程序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其他有關的選舉法例的規定。這次選舉結果是合法和有效的。"

    香港特區政府向中央人民政府(中央政府)匯報了選舉結果,因為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須由中央政府任命。

    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董建華獲中央政府正式委任為第二任行政長官。

    再度獲委任後,董建華感謝中央政府給予信任,並感謝選舉委員和香港市民的支持。

    董建華說:"未來五年,我會與廣大市民緊密地站在一起,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我會以實際行動落實對香港所作的承諾。"

    行政長官說,他會努力確保政府施政與時並進,並會藉茪漲a發展的勢頭,成功推動香港經濟轉型,增加就業機會。

    問責制

    香港自九七年回歸後,至今已有五年。香港已堅決落實"一國兩制"的原則,並充分實行"港人治港"。

    隨茼甈F長官由選舉團選出,立法機關全部議席由選舉產生,加上傳媒緊迫而尖銳的報道,政府運作和政策制定受到更嚴密的公眾監察和更大的壓力。

    行政長官董建華在二零零一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概述了政府對改善高官問責制的初步構想。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董建華公布了計劃的詳情;高官問責制擬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

    新制度使政府高官的角色和權責更為分明,亦令公務員體制向來具有的優點,包括常任、專業、中立、高效率和廉潔等得以保留,而且發揮得更好。

    在現行政府架構下,公務員在管治班子中擔當了關鍵的角色。政府的政策由局長(通常稱為決策局局長)制定後,須獲行政會議批准。有關該等政策措施的法例及公共開支均須經立法會審議和通過,然後才交由各局和部門執行。

    在這個過程中,局長無可避免地要擔當政治角色,而這個政治角色與公務員的傳統角色並不相符。

    公務員一般都以常任制受聘,因此,問題是如何能夠改善問責,而又同時確認維持一支政治中立和常任的公務員隊伍至為重要?

    行政長官董建華公布的新問責制,目的就是要解決這個難題。

    在新制度下,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和各局長將不是公務員,而是以合約方式受聘。他們各自負責其政策範疇內的事務,並為其政策的成敗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重要的是,他們都會獲委任為行政會議成員,直接參與決策,以及共同決定如何分配政府資源。因此,政府的運作會更為精簡和更有效率,同時在制定和實施政策方面亦會更為協調。

    這些新的主要官員會協助行政長官運籌和制定政策、監察政策的實施情況、督導執行部門的服務,以及解釋其政策範疇內的工作進展,以爭取市民大眾的支持。

    他們會回答立法會的質詢、提交條例草案、參與立法會的動議辯論,以及出席立法會各事務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及委員會的會議,討論各項重要政策。

    新的問責制符合《基本法》的規定。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並報請中央政府任命。

    各決策局的主要官員將由身為資深高級公務員的常務秘書長協助工作,包括分析和辯解政策、指導執行部門的工作,以及管理人力及財政資源。

    在決策局之下,各部門將繼續負責執行政策和提供公共服務。

    主要官員的角色經明確界定後,他們便須執行政治層面的工作,而公務員隊伍則須效忠當前的政府,並保持政治中立。

    新制度的好處是,主要官員的角色和職責有更明確的界定,他們亦須承擔更大的責任,爭取立法會和市民的支持。

    鑑於市民不斷要求主要官員加強問責,新制度回應了市民這方面的訴求,同時亦保留了公務員隊伍的架構、角色和特質。公務員制度會保持完整,而公務員隊伍亦會維持常任、穩定、任人唯才、專業和政治中立。

    這批新的主要官員會積極評估民意,加強與市民溝通,以便更加了解社會人士的需要,並制定政策以應所需。

    他們會與立法會更緊密合作、積極徵詢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以及加強與立法會溝通,改善行政與立法的工作關係。

    新的主要官員將可更集中關注市民的訴求和需要,並可免受公務員各項限制所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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