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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共享空間計劃」記者會答問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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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司長你好,想問參與計劃那些業主,其實他們的工廈有沒有甚麼特別要求,即是否需要至少提供多少呎的樓面面積?以及剛才說那些機構其實要向當局呈交一些報告,當局會否檢視要規定他們的使用率要達到多少,否則的話會否需要換機構?
 
政務司司長:第二個問題我請Betty回答。第一個問題,我們完全是多多益善,少少無拘,無規定要多少呎,我們無一定限制。因為很多青年工作間,實質要的地方不是很大。你有一千呎也好、兩千呎也好、一萬呎也好,都可以幫到任何人的,三個、四個、五個、一百個,都是幫到青年朋友。我們可以說是機動、靈活。最緊要是用心去來幫助我們的青年朋友,整個計劃的導向就是幫到我們的青年起動,幫他們有個平台可以創業。或者Betty講講。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多謝司長。雖然在這個計劃政府沒有提供資源,除了作為一個協調、統籌的角色。雖然沒有牽涉到公帑的運用,但我們都希望作為一個推動「民、商、官」合作的平台,我們會負起監察的角色,所以我們會問營運機構索取報告。我們相信這些營運機構都很有經驗,亦是很有心的機構,不覺得他們會馬虎地做。在這六年內,我們希望最好是同一個機構與業主合作,我們亦都是得到業主的同意去揀選這些機構。但萬一當中有機構中途表示不想做,我們亦會給予業主彈性,譬如中途需要更換、尋找另一個(營運機構)時,我們亦會協助他們物色,但我們相信到今天為止我們能看到這五個機構都是一些相當有心、有能力的機構,應該不會出現中途需要更換機構的情況。
 
政務司司長:我補充一下,數碼港根本上是在我們的科技、創科(方面)是專家中的專家,能得到數碼港做營運機構,根本上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未必能找到,如果在私人地方租到,數碼港的支援不會存在。所以我們今次這個是一個組合,可以說是一個最強組合,以硬件和軟件去幫助我們的青年朋友,幫他們起動、創業也好,希望有一條新的跑道給他們起飛。
 
記者:你好,想問一問政府會否在推行活化工廈計劃時,已經提供一些誘因給業主或鼓勵業主去提供一些共享空間,會否視之為一個考慮因素,或令到他們有甚麼實際的支援措施?謝謝。
 
政務司司長:Doris,或者回答這個問題。
 
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多謝你的問題。現時我們考慮中的重啟活化工廈計劃確實正如我剛才回答問題時所說,希望今次的重點放在鼓勵重建。我們聽到業界的聲音,指為何以往工廈很少重建個案,每每是因為他們申請重建時,都被補地價的議題妨礙,在補多少錢方面,大家不容易與政府達成協議。我們聽到這方面的聲音,所以今次重啟活化工廈計劃會集中着手於這方面。但如果在補地價方面下了工夫,我們都希望要求有關發展商為公益做些事。我們初步的構思是,如果發展商願意參與第二輪活化工廈計劃,譬如是地價方面有特別安排,發展商須提供一定的樓面面積,去為文化藝術或創意產業業界提供一些工作空間,所以這個確實我們的想法。但我希望強調,重啟活化工廈計劃的樓面面積只提供予個別業界,與今天的計劃很不同。正如剛才司長強調,今次很多業主願意提供空間,其實是無償的,是他們完完全全以社會企業的心態提供,這方面與我們考慮中的第二輪活化工廈計劃有頗大分別。
 
政務司司長:我想補充一下,誘因是他們是,關心我們青年朋友,有心想回饋社會,這個是最大的誘因。
 
記者:我想問,以你們所知,那些機構有沒有最低限度要提供多少呎空間,租金大約多少?你們剛才說每半年要交一個報告去監察他們,其實你們會基於甚麼準則去改善計劃?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正如剛才司長所說,我們沒有最低要求的。不過,作為一個可以交給營運機構去營運,我們認為都要有幾千呎,起動會比較容易,所以今次看到我們首十個物業,不計業主自己營運的,最少都有五千多呎,交給營運機構去營運。但我們是多多益善,少少無拘,大家如果能夠給予地方我們的青年人,我們一定會很願意配合,物色營運機構去經營這些地方。
 
  至於租金方面,我們暫時未能訂出每一個物業的租金是多少,因為這仍然由營運機構和業主商討,當然最好是能夠越低越好,三分一是我們希望這些業主收取營運機構,營運機構亦不能收取多於二分一的市值租金,但亦因應不同的地點,交通是否方便,以及物業的狀況,會影響租金的水平。將來我們一定會公開、透明,這些都是可以向公眾交代的資料。
 
  在半年檢討時提交的報告,其實是方便我們民政局,第一是在資料搜集,我相信傳媒亦會很有興趣,過了一段時間後想了解這些空間的使用情況。使用率也是我們會看的指標,租金的水平也會看,看看是否符合基本條款。但除此之外,我們也會看看各營運機構提供的配套服務,是否可以真正令青年人受惠。但最終正如我們剛才所說,因為不是政府的一個行為,所以我們會透過鼓勵的形式,希望營運機構能提供多些切合青年人的服務,我們會這樣處理。因此,我們的條款不會寫得很死板,亦不會很詳盡,原因是這始終是民與商合作的一個項目,官方只是擔當促成者的角色。
 
記者:司長你好,想問一問首批近九萬呎的空間,其實有沒有說預計會有多少個年輕人可以申請?即是會否有一定名額,即是無辦法把九萬呎「劏」得很細,有否預計多少人會申請?第二就是營運機構和業主自己亦可以有一套要求審批申請的年輕人,當中政府如何確保這個審批程序的透明度,或者會否提供一些大準則讓這些營運機構協助他們審批?謝謝。
 
政務司司長:審批那方面,我請Betty說。但我想講講,我都問過這條問題,因為我都想自己知道有多少青年受惠,但其實沒有一個真是很準確答案。不過,可以估計,估的數可以給大家一個印象,因為做藝術發展佔的地方可能較多,例如做創作室、我昨天見到的年輕人,我剛才說過的那位,做陶瓷和公仔、很有創意的年輕人,我很喜歡那些作品,看完作品後很開心。他大約和三個人一齊share,有三個拍檔,不是一齊做,一齊共用一個地方,他要付兩千元左右。我相信那處約二、三百呎,地方不細。另外如果你有些細的,不是做創作,假設做創科、創意的地方,其實最重要有電腦,一張枱,有些叫做hot desk,相對(受惠)人會多很多,我看一些數字,有些三十多呎、三十五平方呎的空間可能已經足夠,有些二十五呎已夠。如果這樣計算,視乎今次約有萬五呎做藝術創作,其餘的若當作用來做創意或創新的,至少過千個青年人受惠。計呎數你便計到,你可以推敲到,是不是?因為可能一張枱而已,但他可能有些地方要做創作的要大些,其他的最重要有地方敘腳,有些partner或合夥人一起傾談,可以多些溝通。所以很難給一個實數,但數目一定不可說很少。可以這樣說,過一千都很穩當,如果有九萬呎地方。
 
記者:就營運機構審批機制,當中政府如何確保審批的透明度以及會否向營運機構提供大準則?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剛才我提過有兩個機構已在營運,包括藝發局及數碼港,稍後可請卓秘書長談談數碼港的選拔準則。就藝發局而言,其實已有一套使用中的方法,包括在藝術發展局下成立一個五至七人的評審小組,由評審小組看看申請者提交的計劃書,然後看看計劃書內建議的用途,例如他們想用這些地方來做甚麼創作,是否符合這個空間所訂的目標用途;以及看看申請者本身過去的創作,他們的水平如何、潛質如何,以釐定優先次序,是一個頗嚴謹的評審標準及程序。最後如果申請失敗,他們覺得很不滿,甚至有覆核機制,所以藝發局的制度已在黃竹坑的art space(藝術空間)運行。至於數碼港,我相信亦有一套制度以甄選哪些企業、哪些青年人可以進駐,或者我請卓秘書長談談。
 
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數碼港主要的甄選方式,因為他們已經有Smart Space,有390家初創企業在營運,12萬呎,主要一定是符合行業,做數碼科技相關的業務,譬如是應用程式設計、數碼營銷、金融科技、大數據、人工智能、電子商貿等。我們預計大概在明年三月,可以公開邀約有興趣的青年人或公司去申請。數碼港會沿用Smart Space的內部審查機制,公平公正地審查。
 
記者:我想問司長,你們剛才說到優惠租金,其實你們有否評估過現時租金水平如果以市值租金三分之一給予青年人,其實即是平均或是大概範圍是多少?另外,我亦想再問問,現時參與,因為你們剛才說到現在參與的可能是一些已經活化的工廈和商廈,其實可否請何小姐補充一下,其實現時參與的業主有多少是已經參與第一期活化工廈的業主?以及第一期活化工廈業主,其實已活化的樓面大概有多少?剛才司長說到,未來第二期也預計有幾萬呎的話,其實是可以預期潛在還可以提供出來的有多少?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你提到可能政府正在考慮的第二期活化工廈的話,有機會與這個「青年共享空間計劃」掛鈎,其實可否說多點這個情況?以及因為這個計劃你剛才提到業主只是需要拿六年時間出租,如果你們有提供一些免補地價的優惠的話,其實會否擔心這個制度會被濫用?
 
政務司司長:或者租金方面我先說兩句。租金方面,剛才你說三分之一,實際上三分一(不多於市值租金),由業主(租予營運)機構;但機構租出予青年用家,實際上我們說的是市值租金的一半,不可以多於一半。即是說假若市民場是二十元,就不能夠多於十元,就是這麼簡單。所以,根據地區而定,因為每個地區不相同,真的根據市值,假若你在觀塘的市值一個價錢,你不可以多於它的一半,這個就是我們的指標,即是這個計劃的要求,能夠進入這個計劃一定要遵守,這個不能夠偏離,一定是一半。初步數字很難給予你,因為現時還在商討中。但我昨去的那地方,可作一個例子,不能夠代表其他地區,它少於十元一呎。大家可以看到有很多資助,那些業主是很有心,正常的話那怎會有少於十元一呎,是沒可能的事,現在接近十元一呎,但都不過十元。但不等於其他的會是十元,因為要按地區等很多因素,所以這個不能夠作為一個指標,但純粹給你們參考而已。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或者我補充一句,其實就算同一個區域,譬如觀塘,有些物業,業主拿出來時整幢已重建,物業已經像甲級商廈一般美觀;有些則是局部、是翻新的,可能狀況不是最頂級,所以就算同一區域租金都可以不同。我們會看該幢大廈本身的租金,再計三分一,所以是很客觀和透明度高的計算方法。
 
政務司司長:總之,在同區租地方,根本肯定是便宜一半,能進入這計劃的優勢就是還有其他支援,技術支援方面更重要,當然錢方面不是不重要,技術支援的軟件更重要,這個就是他們起動的脈胳、網絡,以及很多技術支援,可能隔鄰那位青年可能做一件事剛剛好配合他,大家互相有協同效應,那麼他們就會相得益彰,推動創意時起步可以快很多。
 
記者:我想再問.....
 
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我知道你的問題。首先我要澄清一點,剛才政務司司長說「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第二期有幾萬呎,希望大家不要嘗試將此和重啟活化工廈計劃第二輪混淆,因為我相信民政事務局會繼續努力尋找地方,可能是已活化的工廈,放在「青年共享空間計劃」第二期計劃之中。所以剛才司長說的「第二期可能幾萬呎地方」,不要和我剛說的、我們可能會重啟的活化工廈計劃掛鉤,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你問到這九萬多呎地方涉及的十幢工廈,我翻查資料後看到應該是九幢工業大廈,餘下一幢是寫字樓。這九幢工廈絕大部分已經參與上一輪的活化工廈計劃,但不好意思,現時我手上沒有這九幢工廈所有樓面面積的資料。
 
  第三點我想說的是,發展局現正研究的重啟活化工廈計劃,第一,不要和這計劃(「青年共享空間計劃」)混淆。因為剛才提及這計劃是六年,但我們的計劃(重啟活化工廈計劃)不會是六年,因為我們可能要求在地契內列明直至契約到期為止,有關人士都要提供地方給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的藝團使用,這是其一。第二是「免補地價」方面,我沒有說過免補地價。我是說我們會循補地價安排的方向去考慮有沒有甚麼因素可以作為誘因推動工廈重建,所以大家不要以為第二輪是免補地價,這完全不是我們的想法,但是地價的確是一個我們會考慮的因素。第三,有第二輪活化工廈計劃後,落實的安排是給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做甚麼呢?這是我們還沒具體考慮到的,這是我們詳細計劃措施之前其中一個所需要研究的議題。
 
政務司司長: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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